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乐平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落实。
乐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乐平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工作,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促进农村商贸消费升级,按照《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供销联社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商服务业字〔2022〕115号)、《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开展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赣财建〔2022〕2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试点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为抓手,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因地制宜、创新协同的原则,着力完善以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中转站点、村级服务网点基础设施和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促进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渠道,构建畅通高效、协同共享、标准规范、智能绿色、融合开放的县域物流配送体系。组织意向企业报名和推荐开展项目遴选,确定骨干企业开展试点工作。
二、总体目标
按照《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供销联社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商服务业字〔2022〕1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资源优势,整合零担专线、快消品配送、快递分拣、冷链物流、农资等经营业态,完善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中转站点、村级服务网点基础设施和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县域物流大市场,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渠道,构建畅通高效、协同共享、标准规范、智能绿色、融合开放的县域物流配送体系。
计划在试点工作结束后,建成1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6个乡(镇)配送中转站,220个以上的村级配送末端网点。提升改造1个“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中心,搭建1个县域物流数字化运营平台,有效延长产业链带动就业人数500人左右,整合县级仓储中心内单品数量1000种以上,乡(镇)商贸中心500种以上,村级便利店50种以上。基本实现乡(镇)站点覆盖率达100%、村级网点覆盖率达80%以上;当天可送达(派出)各乡(镇)、1天送达(派出)到行政村、偏远乡村2天送达(派出),48小时内配送至村级物流服务网点,促进农村消费升级,提升人民满意度。
三、重点举措
(一)建立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建成一个综合型县级物流配送中心,配送仓储面积1万平方米,规划用地150亩以上,整合零担专线、快消品配送、快递分拣、冷链物流、农资等经营业态,提升改造仓储、快递分拣中心、冷库等基础设施及装卸作业设备。提升改造分拣配送中心,包括货架、叉车、标准化托盘(1200*1000mm)、周转箱(600*400mm)、条码扫描、分拣输送、仓储管理系统和冷链等库内设备,提升仓储、配送效率。实现乡(镇)当日达,行政村隔日到,偏远乡村2天内送达(派出),24小时内配送至村级物流服务网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供销联社、市商务局)
(二)推动市乡村共同配送。引导企业开展市场化合作,推动县域各类商品经销商、代理商将其商品在县级物流配送中心进行统仓共配,引导县域及乡(镇)商贸中心、村级小店到县级物流配送中心统一订货,由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提供统一配送服务,力争统仓共配率达到10%以上。将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物流中转站点、村级末端网点作为统仓共配载体,将村级商店、合作社、农户(种植、养殖)纳入统仓共配范围。实现县级仓储中心单品数量1000种以上,乡(镇)商贸中心500种以上,村级便利店50种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供销联社、邮政乐平分公司)
(三)建立县域物流数字化运营平台。搭建一个县级物流数字化运营平台,用于支撑市、乡、村三级物流服务体系运营,为县域各类商贸物流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化服务,并与省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以及其他平台对接,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物流中转站、村级服务网点进行数字化改造。建有园区大数据可视系统,可提供WMS、TMS、CRM、结算等功能服务,大数据分析系统,智慧园区管理系统服务,同时建立快消品配送订货与配送信息系统,实现与县域商贸、乡村商贸中心、村级便利店数字化连接。(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供销联社、邮政乐平分公司)
(四)加强物流标准化建设。加强物流配送标准化建设,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标准体系。购置配送车辆(主要为4.2米厢式货车及新能车),鼓励使用标准托盘、周转箱等单元化器具。集中配送车辆外观字样、图形、特征醒目,印有“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等字样;物流配送中心的货架、装卸工具、包装工具等进行标准化、规范化设计;支持配送车辆、行车路径等都采用信息系统自动调配等先进管理方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
(五)健全乡村末端配送网点。新建或改造6个乡(镇)配送中转站,220个以上的村级配送末端网点。其中乡(镇)中转站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村级末端网点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配备装卸作业、信息化终端设备,完善服务功能、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水平,开展生活日用品、农资及快件接收送达服务,实现货物存放、货物收寄功能,力争标识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统一。(责任单位:市供销联社、市发改委、市商务局、邮政乐平分公司)
(六)建设“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体系。改造“互联网+第四方”供销集配体系设施设备(货架、叉车、托盘、周转箱(筐)、分拣输送设备和供销集配车辆);整合县域内快消品、快递、冷链、农资等业态,开展市乡村集中配送服务,实现统一仓储、分拣、运输、配送、揽件,有效降低乡村物流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推行“直投到户”、“物流配送+农村物流网点自提点”两种配送模式,实现“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有序集散和高效配送,物流信息及时采集和发布。到2023年末,建成标准化供销集配中心,供销集配体系联网成型,乡(镇)供销集配站点覆盖率达100%、村级供销集配网点覆盖率达80%以上。(责任单位:市供销联社)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2年1月—2022年9月)
对全市城乡配送的物流园区、仓配中心、分拨中心、乡(镇)及村级网点情况进行充分摸底调查,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考核体系,完成《乐平市县域配送物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起草、制定、报备和公示,召开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动员大会,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启动业务培训和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标准化技术、网点共享、新能源车、仓配一体管理运营等相关的培训,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抓好前期工作的落实。切实履行好各自工作职责,共同推动项目的实施。
(二)实施阶段(2022年10月—2023年9月)
开展项目遴选工作,组织意向企业报名和推荐,组织申报、评审、公示,确定试点骨干企业,拟定考核验收及项目管理细则并与中标企业签订建设服务合同。
建立储备项目库,按照“储备一批、成熟一批、支持一批”的原则,通过以奖代补、政府采购等方式支持相关承办企业。协调机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牵头,对试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建立多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和骨干企业联动协作机制,及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全面落实具体试点项目建设工作。
(三)验收阶段(2023年10月—2023年12月)
由市商务局、市供销联社牵头,会同市财政部门对试点企业进行成果验收,负责组织第三方机构对试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验收,评估结果上报省商务厅。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做好整改工作,形成县域物流配送体系试点工作完整的经验模式,做好迎接省、市组织的第三方和专家组绩效评价工作准备。
(四)持续运营阶段(绩效评价以后)
项目进入全面持续运营阶段。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成立乐平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商务局局长担任(见附件1)。各乡(镇)要成立以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指定1名分管负责人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确保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乡(镇)、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县域物流配送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县域物流发展,增强企业投资信心和对县域物流配送的信任度和风险防范意识,营造县域物流配送良好发展氛围。
(三)严管资金,做好审查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县域物流配送体系专项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使用项目资金,对项目建设与运营相关过程文件、数据、财务票据等进行妥善保管并存档,对大型项目,应进行现场勘察、确认工程进度与运行情况,严格按阶段拨付资金,建立大额资金支付动态跟踪制度,市财政局会同市商务局加强对大额专项资金使用跟踪、监控,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四)强化督察,严格考核
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定期督察考核制度,研究协调解决县域物流配送发展重大事项。加强对全市县域物流配送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新情况,积极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典型。
(五)公开政务,及时报送
乐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置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工作专栏,同时在省级专栏上全面、及时、准确、集中公开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方案、项目内容、资金安排、决策过程等。设立征求意见窗口及纪检、审计举报窗口,提供省商务厅和本地的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与项目承办单位达成协议,凡接受财政补贴的承办单位,必须按要求提供项目有关交易和活动信息。及时更新项目进展、资金拨付等材料,同时督促项目承办单位按要求提供相关信息。未提供完整信息的项目不得验收。
(六)认真总结,多方推广
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大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工作的各项政策宣传推广力度。认真总结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及时发现并梳理典型经验和做法,广泛加以宣传和推广,积极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效应,同时加强与其他地区之间交流与借鉴,提升我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工作成效。
(七)加强廉政,杜绝违纪
把廉政建设与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强化风险防控,加强对示范工作参与部门、项目承办单位相关责任人的教育和管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项目效果。
附件:1.乐平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2.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分项目信息
3.乐平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安排汇总表
4.江西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江西省供销发展专项
资金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