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府字〔2022〕36号
乐平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乐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2年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赣府字〔2022〕34 号)要求,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推进行政许可公开透明规范运行,促进依法行政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经研究,决定公布《乐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 年版)》。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要做好清单衔接工作,及时调整事项管理系统等平台的行政许可事项,保持与行政许可权力清单一致。要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严肃清查整治变相许可,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对以往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附件:乐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乐平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市纪委监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人武部,市法院
市检察院,群众团体,新闻单位。
乐 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秘股2022年8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