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赣府字〔2022〕34 号)要求,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推进行政许可公开透明规范运行,促进依法行政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现起草了乐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 年版)》,并予以公布。
二、出台目的
明晰每个单位、每个职位的权责,给权力划定边界。要公开行政权力,先得知道一个单位、一个岗位到底有多少权力,每项权力的运作程序是什么。政府及其部门在对其所行使的公共权力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依法界定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的职责与权限,然后将职权目录、实施主体、相关法律依据、具体办理流程等以清单方式进行列举和图解,并公之于众。
三、主要内容
本清单涉及我市28家单位,认领的行政许可总事项为254项,清单主要内容请参照:http://www.lps.gov.cn/zfxxgk/zdlyxxgk/zqqd/t842549.shtml
四、部门调整
本清单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将《船舶载运污染危害性货物或者危险货物进出港口许可》由教体局划转给海事执法大队执行。将《拆除、改动、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核》和《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由住建局划转给水利局执行。
五、工作目标。
各部门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的责任等,以清单形式明确列示出来,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建立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职责权限,大力推动简政放权,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六、实施范围。
各部门作为地方行政职权的主要实施机关,是这次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重点。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垂直管理部门设在地方的具有行政职权的机构等,也应推行权力清单制度。
七、后续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要做好清单衔接工作,及时调整事项管理系统等平台的行政许可事项,保持与行政许可权力清单一致。要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严肃清查整治变相许可,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对以往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