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75999/2024-25975
文字解读:逐条带你看懂《江西乐平工业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 乐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3-14 访问量:

一、方案修订背景

为贯彻落实《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安委〔2021〕12号)、《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安委办〔2022〕13号)要求,有效管控化工园区重大安全风险,推动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高质量完成,园区根据《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23〕123号)、《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表》、《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十有两禁”释义》要求展开安全整治提升工作,并作出相关部署。

自《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应急〔2019〕78号)印发实施以来,乐平工业园区安全整治提升效果明显,园区从2021年开始开展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相关上级应急管理部门专家到园区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检查表》指导打分,从最初的41分(A级)高安全风险等级到2023年5月84.375分的(C级)一般安全风险等级,这表明乐平工业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不断深化,化工园区无序发展、安全风险集聚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园区的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明显提升。

但2023年底应急管理部组织对全国化工园区开展安全整治提升专家指导服务中,乐平工业园区经专家指导打分为74.375分(C级)一般安全风险等级,这反映出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和整治提升精准性、有效性不高,园区缺乏规划统筹、功能定位不清、企业入园门槛低、配套水平不高、监管力量不足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得到根治,园区安全风险仍然较高。

通过2023年底应急管理部组织专家到园区对安全整治提升工作的专家指导服务反馈情况来看不容乐观,引起园区高度重视,为达到国家应急管理部对化工园区于2025年年底达到85分及以上(D级)较低安全风险等级(如达不到D级,园区化工项目将禁止新、改、扩建),园区根据最新的应急管理部《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23〕123号)要求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检查表》的36项评估打分内容,结合实际制定了《江西乐平工业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并按照此方案全面持续展开安全整治提升工作。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园区结合实际制定《江西乐平工业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主要从人员配备、硬件配套设施、园区全面风险评估、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消防气防力量、公用工程及规划建设六个方面全方位开展安全整治提升工作。积极巩固深化2023年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成效,推动化工园区逐步实现集中布局、集群发展,不断降低化工园区各类安全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关口前移,力争在2024年年底前达到D级(较低安全风险等级)。从而达到国家应急管理部对化工园区于2025年年底达到85分及以上(D级)较低安全风险等级的要求,进而使得乐平市工业高质量发展不受影响。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国家应急管理部对乐平工业园区2023年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反馈情况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2023年度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专家指导服务反馈会结束后,市领导高度重视,随即召集了市直相关部门召开园区安全整治提升部署会,会议上市领导要求相关市直单位积极配合园区研判园区安全整治提升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和整改策略,并要求园区制定本方案,其他市直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本方案积极配合园区落实安全整治提升中涉及资金投入、人员配备、公用工程规划建设、信息化管控提升、应急消防力量建设等整改工作。

四、工作目标

主要从人员配备、硬件配套设施、园区全面风险评估、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消防气防力量、公用工程及规划建设六个方面全方位开展安全整治提升工作。积极巩固深化2023年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成效,推动化工园区逐步实现集中布局、集群发展,不断降低化工园区各类安全风险事故的发生,力争在2024年年底前达到D级(较低安全风险)。

五、主要内容

根据国家应急管理部对乐平工业园区2023年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反馈情况,结合“十有两禁”、《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检查表》要求制定具体计划和解读如下:

(—)根据“十有两禁”和导则要求,为确保安全监管人员的充足,招聘至少十名合同制安全监管人员,要求化工专业背景,学历本科及以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乐平工业园区;完成时间:2024年2月底)。

解读:根据导则要求,化工园区专业安全监管人员原则上不少于6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超过20家的,专业安全监管人员原则上不少于10人;化工(危 险化学品)企业超过40家的,专业安全监管人员原则上不少于15人。专业安全监管人员应具有化工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关

行业领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等资格,或在化工企业一线从事生产或安全管理10年及以上。乐平工业园区四至范围内化工企业有27家,专业安全监管人员原则上不少于10人,需要市人社局按相关要求公开招聘,财政局按园区制定的相关薪酬制度提供资金的支持。该项为否决项,如若人员配备不能满足要求,园区将直接判断为A级(高安全风险等级),直接影响园区化工项目的新、改、扩建,需尽快落实。

(二)乐平工业园区应位于景德镇市乐平市人民政府规划的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应符合国家、区域、省和设区的市产业布局规划要求,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责任单位:市自规局、市工信局、乐平工业园区;完成时间:2024年2月底)。

解读:根据导则要求,化工园区应符合国家、区域、省和设区的市产业布局规划要求,位于地方人民政府规划的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符合所在设区的市国土空间规划,“四至”范围明确。为此,园区报景德镇市政府、乐平市政府自规局、工信局,将园区的化工产业布局规划在上位“十四五”的国土空间规划中。该项需在上位规划制定之前需及时上报给上级政府部门园区产业规划布局的情况。

(三)化工园区应整体规划、集中布局、地理边界明确,化工园区内不应有居民居住。核实化工园区内有无居民居住,如有居民居住,需拿出搬迁改造方案,四至红线穿越厂区处要设立明显分隔或标志。(责任单位:乐平工业园区、市自规局、塔山街道、礼林镇、乐港镇、园区各企业;完成时间:2024年12月底)。

解读:根据导则要求,化工园区应整体规划、集中布局,选址具有良好地质、地形、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化工园区内不应有居民居住和劳动密集型场所。园区需制定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合理布局,确保园区内没有居民居住和劳动密集型场所。

专家现场指导中,发现园区的四至穿越厂区处没有设立明显分隔或标志,需园区按四至坐标拐点在四至穿越厂区处设立明显分隔或标志。该项整改中园区的整体布局要根据园区扩区调区后形成的新规划布局来制定新的四至范围,从而按照上位规划和园区新的规划来制定居民楼拆迁计划,进而逐步达到导则的要求。

(四)园区选址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和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报告要对安全防护距离做明确分析,并对园区做出地质灾害分析及相关措施。(责任单位:乐平工业园区;完成时间:2024年2月底)。

解读:根据导则要求,化工园区应充分考虑选址安全,与城市建成区、人口密集区、重要设施等防护目标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防护距离,安全风险可以接受。

专家现场指导中,发现园区选址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和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报告没有对安全防护距离做明确分析,报告没有指出对园区做出地质灾害分析及相关措施。根据导则要求,化工园区与城市建成区、人口密集区、重要设施等防护目标之间安全防护距离应满足《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应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存储设施风险基准》、《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存储设施外部安全距离确定方法》的要求。该部分需要制定《江西乐平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五)待园区扩区调区完成后,进一步完善更新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产规。(责任单位:乐平工业园区;完成时间:2024年3月底)。

解读:根据导则要求,化工园区应编制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总体规划应包含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章节或独立编制专项规划。2024年初园区正开展扩区调区工作,为园区长期发展的需要,待园区扩区调区后,所有规划编制文本都需要重新规划编制,园区应严格按照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的要求规划编制扩区调区后的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用于园区安全整治提升的该项整改中。

(六)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发生重大变更或较大事故影响应重新修编,报告应对园区内外敏感目标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安全措施。(责任单位:乐平工业园区;完成时间:2024年3月底)。

解读:根据导则要求,化工园区应至少每三年开展一次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提出消除、降低、管控安全风险的对策措施并有效实施。化工园区“四至”范围变化、或重大危险源数量产生较大变化可能导致化工园区整体安全风险显著提高、或安全风险等级升高要求按照高(A级)或较高(B级)风险等级管理、或发生较大及以上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化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应重新开展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

专家现场指导中,发现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内对园区土地安全控制线内外敏感目标没有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安全措施,并且园区进行了扩区调区,发生了重大变更,需重新规划编制园区的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并按导则要求,在园区规划土地安全控制线内的敏感目标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安全措施。该项整改需待园区扩区调区完成后重新按导则要求编制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七)园区应按照不小于3*10-7/年个人风险等值线的范围及对206国道划设100m安全控制要求重新划定安全控制线并报送相关部门。(责任单位:乐平工业园区、市自规局;完成时间:2024年3月底)。

解读:根据导则要求,化工园区应依据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划定化工园区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并报送化工园区所在地和涉及的设区的市级和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规划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

专家现场指导中,发现园区划定土地安全控制线没有考虑206国道100m安全距离,不符合“十有两禁”中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划定原则。专家建议根据“十有两禁”中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划定原则(不小于相关标准规范规定的安全间距、不小于 3×10-7 /年个人风险等值线的范围、综合考虑相关重大事故后果影响范围)重新划定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并报送相关部门。园区根据扩区调区后的规划面积制定化工园区的四至范围后再按照导则要求重新划定土地安全控制线并报送相关单位。

(八)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范围内的开发建设项目严格把关,准入项目应经过安全风险评估,满足安全风险控制要求。(责任单位:市自规局、乐平工业园区、市应急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完成时间:立行立改,长效执行)。

解读:根据导则要求,化工园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和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规划主管部门应严格控制化工园区周边土地开发利用,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范围内的开发建设项目应经过安全风险评估,满足安全风险控制要求。该项工作是长期动态监管,将符合安全准入条件的开发建设项目纳入有效监管中。

(九)加强对园区内毒性气体储存设施的监管及应急处置能力,并探讨园区内气、液原料或产品采用管道输送的可能性。(责任单位:乐平工业园区;完成时间:立行立改,长效执行)。

解读:根据导则要求,化工园区行政办公、生活服务区等人员集中场所应与生产功能区相互分离,布置在化工园区边缘或化工园区外;消防站、应急响应中心、医疗救护站等重要设施的布置应满足应急救援的快速响应需要,并考虑涉及爆炸物、毒性气体、液态易燃气体的装置或设施的影响,满足国家标准规范要求,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专家现场指导中,依据《乐平工业园区产业链和主导产业关联度说明》、《乐平市工业园化工产业发展规划 (2019-2025)》,园区内企业间产业关联紧密。园区是围绕氯碱原料发展起来的精细化工园,采用氯碱为主要原料的企业超过35家,这些企业之间存在大量的物料交换,可直接通过管线进行隔墙供应,大大提高了企业生产稳定性,减少了原料运输成本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风险,产业链整体竞争力较强。目前企业间未采用管道输送,加大物料转运的风险。专家提出建议,园区要加强对涉及爆炸物、毒性气体、液态易燃气体装置或设施的监测和管理,并提升应急处理能力。

(十)完善园区医疗救护站药品及相关设施,配备专业医生24小时轮岗换班。(责任单位:乐平工业园区、乐平市大连医院;完成时间:立行立改,长效执行)。

解读:导则要求医疗救护站等重要设施的布置应满足应急救援的快速响应需要,并考虑涉及爆炸物、毒性气体、液态易燃气体的装置或设施的影响,满足国家标准规范要求,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该项工作需保持与大连医院长期合作并有效运行,确保园区的应急救援能及时响应。

(十一)待园区扩区调区后,完善更新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责任单位:乐平工业园区;完成时间:2024年3月底)。

解读:导则要求化工园区“四至”范围变化、或重大危险源数量产生较大变化可能导致化工园区整体安全风险显著提高、或安全风险等级升高要求按照高(A级)或较高(B级)风险等级管理、或发生较大及以上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化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应重新开展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

专家现场指导中,发现园区的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与园区现状不符,有重大变更,需重新编制。园区待扩区调区后统一按要求重新修编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十二)园区所有危险化学品新、改、扩项目必须进行多米诺分析,安全评价报告需有多米诺分析且提出对应措施优化平面布局。(责任单位:乐平工业园区、园区各企业;完成时间:立行立改,长效执行)。

解读:导则要求化工园区应评估化工园区布局的安全性和合理性,对多米诺效应进行分析,采取安全风险防范措施,降低区域安全风险,避免多米诺效应。化工园区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评价报告应对项目(企业)与周边企业的相互影响进行多米诺效应分析,优化平面布局。该项工作除了重新编制园区的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园区监管机构还需长期有效监管园区内企业的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应对项目(企业)与周边企业的相互影响进行多米诺效应分析,优化平面布局。

(十三)根据园区实际情况重新修订“禁限控”目录,要详细描述园区生产能力及工艺水平等重要指标。(责任单位:乐平工业园区;完成时间:2024年1月底)。

解读:导则要求化工园区应严格根据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制定并落实适应区域特点、地方实际的“禁限控”目录和项目安全准入条件,及时动态更新。

专家现场指导中,发现园区制定的“禁限控”目录没有生产能力及工艺水平等重要指标的描述。专拣建议结合园区实际按导则和“十有两禁”要求重新修订“禁限控”目录。

(十四)园区的准入项目应符合《化工园区产业发展指引》和“禁限控”目录要求,有利于形成相对完整的“上中下游”产业链和主导产业,实现化工园区内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充分利用。(责任单位:乐平工业园区;完成时间:立行立改,长效执行)。

解读:导则要求化工园区的项目准入应有利于形成相对完整的“上中下游”产业链和主导产业,实现化工园区内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充分利用,安全风险可控。

依据《乐平市工业园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产业规划思路如下:依托现有产业基础,结合市场发展趋势,大力发展化工新材料、新能源配套材料和医药健康板块,积极延伸发展高端精细化学品,优化发展配套氯碱及循环经济板块。近3年化工园区的准入项目所属产业类别为新材料、生物医药和精细化工,与化工园区“上中下游”产业链和主导产业有直接的前后向关联、旁侧关联。接下来园区将严格把关项目准入,对园区主导产业链和衍生新材料等精细化学品项目做“加法”,对淘汰落后产能和老旧装置的没有发展前景的项目做“减发”,进一步构建园区的高质量产业链条。

(十五)及时更新园区企业各项人员台账并核实是否符合要求,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的专业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操作人员必须具有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责任单位:市应急局、乐平工业园区;完成时间:立行立改,长效执行)。

解读:导则要求化工园区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应由具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76号)、《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应急〔2022〕52号)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学历资质应满足有关要求,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该项工作需园区和市相关执法部门长期有效对园区企业监督管理,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需经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制定,并及时要求企业更新人员台账,报备相关人员的变动,以备监管人员随时抽查。

(十六)定期排查企业安全隐患,对有重大隐患的企业下整改单责令整改并及时形成闭环台账,对整改无望的或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企业,应依法予以关闭。(责任单位:市应急局、乐平工业园区;完成时间:立行立改,长效执行)。

解读:导则要求化工园区内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整改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应依法予以关闭。

该项工作需园区和市相关执法部门长期有效对园区企业监督管理,并有效监督企业重大隐患整改形成闭环并形成台账,对整改无望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

(十七)完善园区黑名单制度,对园区及企业的所有第三方都应进行考核并形成台账。(责任单位:乐平工业园区;完成时间:立行立改,长效执行)。

解读:导则要求化工园区应建立健全并落实建设项目和企业安全准入与退出机制,化工园区和企业应建立健全承包商安全准入与退出制度、黑名单制度并有效执行。

工业园区已制定《危险化学品项目安全准入条件的通知》、《园区承包商准人、退出和黑名单管理制度》、《乐平工业园区企业“黑名单”管理制度》、《企业退出管理制度的通知》,并采用资格预审、承包商评价等方式对承包商进行考核。对企业不符合产业规划进行处理、甚至关停等方式对企业进行处理。 但园区缺少对服务类的第三方的进行考核,比如“安全管家”、“环保管家”、编制单位等第三方的考核台账需要建立。

(十八)园区在后期发展规划中应对园区供水管网进行改造,需达到环状管网供水的标准。(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乐平工业园区、润泉公司、凯发新泉公司;完成时间:2024年12月底)。

解读:导则要求化工园区供水水源应充足、可靠,建设统一集中的供水设施和管网,满足企业和化工园区配套设施生产、生活、消防用水的需求。

专家现场指导中,发现园区供水管网采用单管支状,未采用环状管网供水,建议园区在后期发展建设中,按总体规划建设环状管网供水系统。园区和中化学南方建投(江西)有限公司合作,对园区的公共端配套设施进行提质增效,其中就将园区的环状管网供水系统的建设纳入整体项目包里,并已进行了可行性研究,为后期建设充足、可靠并符合导则要求的供水管网打下基础。

(十九)园区应根据后续规划建设新变电站或增加主变的容量以满足后续发展的双电源供电需求。(责任单位:供电公司、乐平工业园区;完成时间:2025年12月底)。

解读:导则要求化工园区应保障双电源供电,满足企业和化工园区配套设施生产、生活和应急用电需求,电源可靠。

专家现场指导中,发现园区应根据近远期的规划,尽快建设新的变电站或者增加主变的容量,增加备用的出线间隔,满足园区后续发展的用电需求。园区和中化学合作,对园区的公共端配套设施进行提质增效,其中就将园区的新建变电站,扩容改造供电系统的建设纳入整体项目包里,并已进行了可行性研究,为后期建设充足、可靠并符合导则要求的供水系统打下基础。

(二十)园区应建立公共管廊巡检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建造管廊标志牌及限高牌等标识,并接入智能化管控平台实行数字化管理。(责任单位:乐平工业园区;完成时间:2024年5月底)。

解读:导则要求化工园区应根据需求建设符合《化工园区公共管廊管理规程》(GB/T 36762)要求的公共管廊,建立健全公共管廊和企业间管道巡检管理、维护保养、安全管理等制度并有效执行。

专家现场指导中,发现园区公共管廊未见管廊标识牌、未见限高标识牌等,未进行数字化安全管理等,不符合《化工园区公共管廊管理规程》(GB/T 36762)的要求,建议园区按照《化工园区公共管廊管理规程》(GB/T 36762)的要求,严格管理公共管廊。该项整改中的管廊标识和限高标识牌已整改到位,并且已建立健全公共管廊管理制度,聘请专业维保人员进行维保工作并建立台账,但是不具备数字化管理的要求,《化工园区公共管廊管理规程》的要求是在公共管廊维保管理等接入智能化管控平台,有管廊泄露等事故的预警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等数字化管理模块,提高公共管廊的安全管理工作。该项整改已纳入园区申请的化工园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中,目前该项目申请的中央补助资金1800万已到位,正在办理招投标手续,下一步正式进行设计建设。

(二十一)按《化工园区危化品专用停车场建设指南》要求建设符合乐平工业园区实际需求的危化品专用停车场并严格管理。(责任单位:乐平工业园区;完成时间:2024年12月底)。

解读:导则要求化工园区应运用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出园区进行实时监控,实行限时、限速行驶、专用道路或专用车道等措施,由化工园区实施统一管理、科学调度,防止安全风险积聚。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有关要求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并严格管理。

专家现场指导中,园区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不符合《化工园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标准》(T/CPCIF 0050-2020)如未设置有毒、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消防设施配备数量缺少、江西金成危化品运输有限公司停车场有电力架空线路通过、危化品停车场安全风险分析深度不够等。且危化品车辆有停靠在园区内道路旁边现象,危化品车辆专用车道的限时、限速行驶标识不完善。专家建议园区参照《化工园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标准》(T/CPCIF 0050-2020)建设完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

按标准完善园区危化品车辆专用车道限时、限速行驶标识。园区和中化学合作,对园区的公共端配套设施进行提质增效,其中就将园区的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项目纳入整体项目包里,并已进行了选址和地勘,为后期建设符合导则要求的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打下基础,进而降低园区物料转运的安全风险。

(二十二)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封闭化管理,启动园区东片封闭化管理建设,招聘保安完善车流、物流和人流的封闭化管理,并全程接入智能化管控平台实行线上线下共同管理。(责任单位:乐平工业园区;完成时间:2024年6月底)。

解读:导则要求化工园区应按照“分类控制、分级管理、分步实施”要求,结合产业结构、产业链特点、安全风险类型等实际情况,分区实行封闭化管理,建立完善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利用信息化平台、视频监控、在线监测预警等技术手段,实现人员、车辆及物料进出全过程动态监管。对具有毒性气体、液态易燃气体、一级重大危险源的核心控制区采用远程探测在线监测预警。

专家现场指导中,发现园区部分未实现封闭化管理(东片区、206国道和118县部分路段等),部分封闭化管理监控数据未接入智慧平台(人员、车辆),未对人员进出进行全过程管理,建议园区加快升级改造,实现园区全过程封闭化管理。该项整改已纳入园区申请的化工园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和与中化学合作的公共端配套设施提质增效项目包中,目前该项目正在办理招投标手续,下一步正式进行设计建设。为后期建设符合导则要求的封闭化管理系统打下基础,进而降低园区内人、车、物流的安全风险。

(二十三)继续完善危废处理信息化,接入智能化管控平台,充分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对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转移等全链条的风险实施监督和管理。(责任单位:乐平工业园区、乐平生态环境局;完成时间:2024年3月底)。

解读:导则要求化工园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督促企业对产生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及时进行安全处置。

专家现场指导中,建议园区完善危废处理信息化,将危废处置信息接入智能化管控平台,充分利用信息化等手段提高对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转移等全链条的风险实施监督和管理的效率。

(二十四)园区事故废水分析报告要明确计算数据及计算过程,并完善事故废水防控系统的收集、转输和处理等环节的分析评估。(责任单位:乐平工业园区;完成时间:2024年3月底)。

解读:导则要求化工园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对事故应急状况下产生的废水收集进行需求分析和估算,确保在化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够满足事故废水处置要求。

专家现场指导中,发现园区编制的事故废水分析报告,存在不同企业事故废水计算内容相同、初期雨水未计算以及园区事故废水水池容量计算取值不明确、未见计算过程等问题;园区废水防控系统不完善,未对事故废水防控系统的收集、转输和处理等环节进行系统分析和评估。专家建议园区应依据《 化工园区事故应急设施(池)建设标准》和其他规范、标准的要求,补充完善事故废水计算的内容;园区应补充完善事故废水防控系统的收集、转输和处理等环节的分析和评估内容。该项整改,园区待扩区调区后对园区事故废水重新分析,并按导则要求重新编制事故废水分析报告,同时按照故废水分析报告计算出的事故废水应急池的容量作为建设园区公共端事故废水应急池的基础数据,按照导则要求建设符合要求的事故废水应急池,确保在化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够满足事故废水处置要求。

(二十五)加大投入资金,完善园区实训基地危险工艺培训设备的连续性,并新增特种作业工业培训的硬件设施,配备专业的多媒体教室,完善师资力量。(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乐平工业园区;完成时间:2024年5月底)。

解读:导则要求化工园区应通过自建、共建或委托服务的方式,建设满足《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指南(试行)》等要求的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

专家现场指导中,发现园区重点监管危险工艺有9种(硝化、氯化、加氢、胺基化、烷基化、氧化、重氮化、偶氮化、磺化),园区现依托“江西泽泰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立了乐平工业园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危险工艺培训是基本模块加特殊模块的模拟实操培训,没有危险的工艺的连续性实操培训,缺乏特殊作业技能培训设施,配套的多媒体教室还没有建成,不满足《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指南(试行)》的要求。园区和中化学合作,对园区的公共端配套设施进行提质增效,其中就将园区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提升改造项目纳入整体项目包里,并已进行了可行性研究,为后期建设符合导则要求的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打下基础,进而满足园区内企业的各种岗位的培训、考核和取证要求。

(二十六)园区安全监管机构人员完善值班信息并形成专业日志,园区应对带班值班人员进行考核。(责任单位:乐平工业园区;完成时间:立行立改,长效执行)。

解读:导则要求负责化工园区管理的地方人民政府应明确承担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职责的机构。该项整改需根据园区的“三定方案”明确承担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职责的机构,制定相关值班代办制度并长期有效运行,安全监管机构人员需完善值班信息并形成专业日志,建立台账。

(二十七)完善园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形成检查管理记录。(责任单位:乐平工业园区;完成时间:立行立改,长效执行)。

解读:导则要求化工园区应实施安全生产与应急一体化管理,明确化工园区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化工园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专家现场指导中,发现园区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未有效运行,未按照“每年两次对园区内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检查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更新情况SIS 和联锁投用情况、巡检情况和平台数据上传情况等”的要求进行检查。该项整改应将制定的所有制度理清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并形成台账;对于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的运行,需采取线下巡检和线上巡检相结合,可通过智能化管控平台对企业的重大危险源等高风险场所和特种作业现场进行人员定位跟踪,进而对双重预防机制的数字化管理高效运行。目前园区的智能化管控平台和双重预防机制的数字化管理还需提质改造,待改造运行后,将会大大提高安全监管的效率,从而降低园区安全风险。

(二十八)园区联合相关部门对企业定期执法检查并形成完整记录,应补充联动机制文件缺失的检查计划、分工、原则和保障措施等内容。(责任单位:乐平工业园区、市应急局、乐平生态环境局、市市监局、市交通局、市气象局;完成时间:立行立改,长效执行)。

解读:导则要求化工园区应建立健全行业监管、协同执法和应急救援的联动机制,协调解决化工园区内企业之间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统筹指挥化工园区应急救援工作,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专家现场指导中,发现乐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建立江西乐平工业园区行业监管、协同执法应急救援联动机制的通知》(乐安字[2021]4号),开展了联合检查,有检查记录和检查台账,但联动机制文件中缺少检查计划、职责分工、联动机制启动原则和保障措施等内容。该项整改应以乐安字[2021]4号文为顶层架构,园区需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每次的联合执法行动需制定联合执法计划,联合执法计划中包含检查计划、(乐平工业园区与市应急局、乐平生态环境局、市市监局、市交通局、市气象局等执法部门)职责分工、联动机制启动原则和保障措施等内容,按计划执行联合执法行动并形成台账。

(二十九)园区分级管控文本中应明确各等级企业如何监管并落实执行,及时更新四色图。(责任单位:乐平工业园区;完成时间:立行立改,长效执行)。

解读:导则要求化工园区应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对化工园区内企业进行安全风险分级,加强对红色、橙色安全风险的分析、评估、预警与管控。督促化工园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按要求开展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与应用,确保优良运行,提高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效能。

专家现场指导中,发现园区制定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对化工园区内的企业进行安全风险分级(目前园区四至范围内有31家企业,31家企业中有4家长期停产的工贸企业,未纳入风险诊断),并指出工业园区内安全风险分级评估报告的分级结果与风险管控四色图的企业名称不一致,建议按照实际情况完善风险管控四色图。该整改项应待园区扩区调区后重新编制安全风险分级评估报告,统一将长期停产的工贸企业纳入风险诊断,按照实际情况完善风险管控四色图,并且在四色图上的企业名称与园区内安全风险分级评估报告的分级结果保持一致,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监管中,督促化工园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按要求开展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与应用,确保优良运行,提高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效能并形成台账。

(三十)园区智能化管控平台应满足《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试行)》的建设要求,完善平台六大模块下的各项子模块并及时更新企业信息。(责任单位:乐平工业园区;完成时间:立行立改,长效执行)。

解读:导则要求化工园区应开展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结合化工园区实际,建设符合《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应急厅〔2022〕5号)要求的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并有效运行。

专家现场指导中,发现园区建设了“乐平工业园智慧园区”,拥有安全基础管理等6个基本模块,但平台中“双重预防机制”接入重大危险源企业数据不够,“特殊作业管理” 模块缺乏在线抽查检查等功能,“应急演练管理”、“应急指挥调度和应急辅助决策”等功能还不够。该项整改已纳入园区申请的化工园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中,目前该项目申请的中央补助资金1800万已到位,智能化管控平台二期建设正在办理招投标手续,下一步正式进行设计建设,为建设符合导则要求的智能化管控平台打下基础,进而对智能化管控有效运行并降低园区安全风险。

(三十一)园区定期联合企业进行应急演练,做到两年内各专项预案全覆盖,并形成文本及照片记录。(责任单位:乐平工业园区、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应急局、乐平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园区各企业;完成时间:立行立改,长效执行)。

导则要求化工园区应制定总体应急预案及专项预案,至少每两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园区应定期联合市直执法部门和企业进行应急演练,做到两年内各专项预案全覆盖,并形成文本及照片记录。

(三十二)园区按照《气体防护站设计规范》(SY/T 6772-2009)标准配备气防车并补充气防设施,定期对消防及气防设施进行维护并形成台账。(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市财政局;完成时间:立行立改,长效执行)。

解读:导则要求化工园区应编制化工园区消防规划或在化工园区总体规划中设置消防专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大型危化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危化企业消防站建设标准》等要求,结合园区实际,布点及建设消防站,消防车种类、数量、结构以及车载灭火药剂数量、装备器材、防护装具等应满足生产安全事故处置需要。化工园区应建设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根据自身安全风险类型,配套建设医疗急救场所和气防站。

专家现场指导中,发现.园区在消防站设置有气体防护站,但未配备气防车和相应的装备器材,建议园区按照《气体防护站设计规范》(SY/T 6772-2009)标准,配备气防车及相应的装备器材(如便携式风向检测仪、速降自锁装置、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仪等)。该项整改应按照《气体防护站设计规范》(SY/T 6772-2009)标准配备气防车并补充气防设施,定期对消防及气防设施进行维护并形成台账。

(三十三)加强园区应急物资储备,园区企业定期维护应急物资并形成台账。(责任单位:乐平工业园区、园区各企业;完成时间:立行立改,长效执行)。

解读:导则要求化工园区应建立健全化工园区内企业及公共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统筹规划配备充足的应急物资装备。

专家现场指导中,建议园区进一步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工作,参照GB/T29178-2012、GB3007- 2023标准,配齐、更新消防队伍的应急救援装备物资;重点配备完善重特大、复杂事故救援任务所需的救援车辆、后勤保障等应急救援装备器材;科学制定完善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和储备模式,合理布局应急救援物资,建立应急物资库信息管理系统,统一调度,合理调配,便于在紧急情况下快速调用。该项整改应按导则要求加强园区应急物资储备,企业定期维护应急物资并形成台账。

(三十四)加强对园区内各项自然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及时更新有关灾害的防范措施。(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自规局、乐平工业园区;完成时间:立行立改,长效执行)。

解读:导则要求化工园区应加强对台风、雷电、洪水、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的监测和预警,落实有关灾害的防范措施,防范因自然灾害引发危险化学品次生灾害。

园区应根据实际定期加强对园区内各项自然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及时更新有关灾害的防范措施。

(三十五)园区应制定化工园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年度安全检查计划,确定安全检查重点,对化工园区内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进行全覆盖安全检查。(责任单位:乐平工业园区、市应急局;完成时间:立行立改,长效执行)。

解读:导则要求化工园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制定化工园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年度安全检查计划,确定安全检查重点,对化工园区内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进行全覆盖安全检查。

园区应按导则要求制定化工园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年度安全检查计划,确定安全检查重点,对化工园区内涉及 “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进行全覆盖安全检查并形成台账。

(三十六)园区严格把控新、改、扩项目的准入,严禁劳动密集型非化工企业入化工园区,综合考虑主导风向、地势高低落差、企业装置之间的相互影响等,合理布局功能分区。(责任单位:乐平工业园区;完成时间:立行立改,长效执行)。

解读:导则要求化工园区应综合考虑主导风向、地势高低落差、企业装置之间的相互影响、产品类别、生产工艺、物料互供、公用设施保障、应急救援等因素,合理布置功能分区。劳动力密集型的非化工企业不得与化工企业混建在同一化工园区内。

专家现场指导中,发现园区内天新药业三期的重大危险源液氯仓库和液氨罐区,属于毒性气体储存设施,未布局在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建议加强液氯仓库和液氨罐区的监测和管理,并提升应急处理能力。该项整改应结合园区重新编制的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严格把控新、改、扩项目的准入,严禁劳动密集型非化工企业入化工园区,综合考虑主导风向、地势高低落差、企业装置之间的相互影响等,合理布局功能分区;同时要求天新药业加强对三期重大危险源液氯仓库和液氨罐区的监测和管理,并提升应急处理能力。

六、创新举措

园区本方案的制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领导多次开会调度全面推进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举全市之力,各市直相关部门参与,高位推进对园区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工作。在制定中,一是结合2023年度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专家指导服务反馈会上专家提出的问题为基础进行大方位的规划整改方案;二是以“十有两禁”及其释义做为本方案的整改目标准则;三是以国家应急管理部印发的《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和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专家指导服务专项办公室对《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解读做为形成全面安全整治提升的框架;四是对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检查表》对标对标表的进行细化整改中存在问题和整改方案,最终制定本方案初稿。本方案形成初稿后随即形成征求意见稿报市政府及其他相关市直部门征求意见,征求意见修改后形成送审稿送至乐平市人民政府审核,最终《江西乐平工业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在2024年2月3日市政府七届第57次常委会研究通过并同意印发,要求园区和各相关市直部门遵照执行。本方案的制定不仅在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中形成高位推行的态势,更是为园区的本质安全水平进行了全方位的体检,为有效防控化工园区重大安全风险,降低园区安全风险等级,实现园区高安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方向。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保障措施。乐平市严格按照国家应急管理部和省厅关于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要求,成立乐平工业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市长吴艳为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丁巍、市委常委、副市长董斌(常务副组长)、 副市长李晓滨、副市长彭建和为副组长,乐平工业园区、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自规局、乐平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应急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市监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供电公司、润泉公司、塔山街道、礼林镇、乐港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建立工作专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乐平工业园区管委会,园区管委会主任汪任飞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乐平工业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各项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相关成员单位和部门要形成联动机制,建立月例会制度,及时解决园区安全整治提升过程中出现的难点堵点问题,各安全整治提升事项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落实职责,加强统筹协调,提高干事效率,配合部门要全力做好对接保障,确保形成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的“一盘棋”格局。乐平工业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通报整治提升工作完成情况。

二是加强投入,保障到位。要切实加强对乐平工业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不折不扣落实国家、省关于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部署,有力保障工作资金、整治力量及相关政策到位。有效推动乐平工业园区从目前一般安全风险等级园区向较低安全风险等级园区提升。

三是按方案推进整改进度。要切实抓整改,按方案中的责任单位和时间节点进行对标对表落实整改工作,争取早整改早受益,力争完成在2024年年底前达到D级(较低安全风险)的目标。

八、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专员:叶伟健

咨询电话:0798-6216881

本方案主要参考国务院、省安委会及部、省厅应急部门各类规范性文件要求和部、省厅应急部门专家到园区安全整治提升专家指导服务的问题反馈结合园区实际制定而成。具体参考的文件主要有:《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安委〔2021〕12号)、《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安委办〔2022〕13号)、《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23〕123号)、《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检查表》、《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十有两禁”释义》、《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76号)、《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应急〔2022〕52号)、《江西省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实施指南》、《江西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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