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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市塔山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后公告

信息来源: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6-02-11 访问量:

《乐平市塔山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于2025年11月19日获乐平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复(批复文号:乐府字[2025]77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有关规定,对规划成果进行批后公告。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塔山街道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国土空间,总面积21.61平方公里。

规划层次包括塔山街道镇域和镇区两个层次,其中镇区范围90.26公顷,包含城镇开发边界面积83.49公顷。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基期年为2020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三、规划定位

江西省先进精细化工产业集群建设服务区、乐平市产城融合共享发展区。

四、规划主要内容

(一)统筹划定控制线。

规划到2035年,镇域耕地保护目标不低于509.77公顷(7646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32.38公顷(4985亩);镇域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926.78公顷。

(二)构建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规划构建“双核共振、两轴拓展”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双核共振:是指塔山街道镇区综合服务核、中部工业园区产业服务核;

两轴拓展:G206工业发展轴、X115产城融合发展轴;

(三)合理划分规划分区。

统筹布局农业、生态与城镇功能空间,强化镇域国土空间全要素用途管制。在镇域层面,规划划分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及矿产能源发展区五类一级功能区,系统优化空间结构与资源配置。

(四)塑造绿色永续的生态空间。

实施最严水资源管理政策,强化用水定额与计划管理。科学安排、综合考虑、以供应决定需求,推动水资源合理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合理规划生活、生产与生态用水,达成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到 2035 年,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加强水资源节约与高效利用,提升用水效率。改善产业结构,积极发展各种节水技术,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全面打造节水型社会。

全面提高森林质量,进一步巩固森林生态服务功能和提升生态承载力。

(五)夯实安全韧性支撑体系。

落实上位规划要求,加强国省干线建设,提升干线公路等级,形成“两纵两横”的道路网骨架,加强镇域内路网关系。构建四通八达的镇域交通网,优化镇域道路网络骨架,完善和提升现有道路等级,形成“县道—乡道—村道”三级道路体系, 提高内部道路通行能力和运转效率。

镇域范围内按照分层分级、协同共享的原则,构建城乡生活圈,包括街道生活圈、社区生活圈两个层级。规划镇域形成“街道级—社区级”两级公共服务体系,形成网络健全、结构合理、发展均衡、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系统。

附图:

乐平市塔山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附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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