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75999/2022-43366
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 乐平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2-08-08 访问量:

为进一步健全基层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切实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赣办发〔2021〕20号)精神,结合我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推动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普及应急管理知识,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常态化开展实战救援演练和隐患排查治理,筑牢防灾减灾救灾人民防线,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底线,全面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为建设乐平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基础。

(二)主要目标。2022年,基本健全乡镇(街道)和行政村(居委会、社区)应急管理体系,乡镇实现“八有”(有机构、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经费、有物资、有培训、有演练),行政村(居委会、社区)实现“六有”(有场地、有设施、有装备、有物资、有人员、有制度),打通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基本建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全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水平明显加强,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各类自然灾害得到有效防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到2035年,基本实现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形势更加稳定可控,力争在省、市争先进位、勇创一流。

二、完善基层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一)健全应急指挥机构。乡镇(街道)要组建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应急管理工作分管负责人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工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应急管理办公室或承担应急管理工作的部门负责应急指挥日常工作。行政村(居委会、社区)要组建应急指挥工作小组,由行政村(居委会、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同时建立应急管理员工作机制,在党员干部或责任心强、忠诚可靠、敢于负责的居民中择优选配至少1名应急管理员,牵头负责行政村(居委会、社区)应急管理工作。

(二)理清应急管理职能。乡镇(街道)应急指挥机构要在级应急管理部门业务指导下,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等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考核等,充分利用应急指挥平台和综合管理系统,接报事故灾害信息、会商研判发展态势、统筹事故灾害应急处置,统一指挥应急队伍力量,统一调配应急装备物资,第一时间做好事故灾害初期处置。村级应急指挥机构要在乡镇(街道)承担应急管理工作的机构指导下,协助做好属地应急管理工作。

(三)明确应急工作标准。乡镇(街道)要按照“十个一”的标准,即:制定一套应急管理制度、一套应急工作机制、一套应急预案、一张应急管理网格表、一张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重大风险分布图、一套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重点隐患台账、一张安全转移避险路线图、一批监测预警设备(无线预警广播等)、一批警示教育宣传牌、一套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计划,夯实辖区内应急管理基础性工作。

三、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一)配强应急工作队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辖区人口、经济总量、各类单位(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学校、医院、商场等)数量、应急管理工作任务等实际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应明确3-5名应急管理人员;每个行政村(居委会、社区)、应急管理网格至少明确1名应急管理人员。把综合素质好、工作热情高、事业心责任心强的人员充实到乡镇(街道)应急管理专业技术岗位,积极选派有发展潜力的干部到应急管理岗位锻炼,保证应急管理工作队伍质量,对成绩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或招考录用。

(二)加强应急装备保障。级应急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必要的执法执勤车辆和应急保障车辆,配备无线卫星通信系统。全面推进行政村(居委会、社区)应急装备“6+X”标准配备,实现救援单兵装备、对讲机、带动力排水泵、移动报灾终端、简易雨量计、手持扩音喇叭及其他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全覆盖;有森林消防任务的村(居委会、社区)配备森林防灭火设施。落实财政资金保障,应急管理、执法装备、日常办公、人员岗位等经费,基层应急管理人员的工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抚恤以及应急救援综合性队伍和专业化队伍建设、社会化队伍培育等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和预算。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与应急成效挂钩的补偿补助机制,推动应急救援队伍可持续发展。

(三)优化应急管理网格。推进城乡社区网格化落实工作,促进基层群众自治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有效衔接。统筹整合现有的山洪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小型水库堤防安全管理员、护林员、灾情信息员、安全生产管理员、气象信息员、地震宏观观测员、防震减灾助理员等网格资源,加强与综治、消防网格员融合,实现资源共享、统一登记造册,一体化推进的综合性应急管理网格队伍建设,保障必要的工作、装备、岗位等经费。原则上以村、居委会、社区为一级网格单元,以村民小组、小区(或一定数量居民的管理片区)为二级网格单元,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纳入网格重要工作内容,构建应急管理网格化管控体系,推动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全社会共同参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应急管理格局。

四、推动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一)建强应急救援队伍。乡镇(街道)要充分依托辖区内可调动的一切应急队伍力量为基础,全面推进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消防站、防汛抗旱等队伍建设,依托民兵、警务、医务、物业管理、企事业单位及志愿者等人员,组建一支“一专多能、一队多用”、不少于30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由乡镇长(街道主任)担任队长,每年组织各类灾害事故救援业务集训时间不少于72课时。行政村(居委会、社区)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村(居)民小组长、基干民兵、卫生所(室)、学校、青壮劳力等人员,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的应急救援队伍,由村委会(居委会、社区)书记兼任队长,负责灾害事故先期处置、受困群众救援、受威胁群众转移撤离等工作。级要统筹协调各类应急救援力量,由应急管理部门负责调度指挥,同时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培育社会化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对行政村(居委会、社区)自治性、志愿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实行统筹训练、统一调度,提升群防群治能力。

(二)加强应急预案演练。乡镇(街道)要以“能应急、应好急”为导向,针对辖区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情况,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工作手册,明确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传播、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人员临时安置及舆情应对等内容。定期开展集中训练和应急演练,推行实战情景模拟应急演练,采取不设脚本、应急处置科目临时通知、队伍装备临时集结、现场处置方案临时制定等形式,增强综合救援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现场处置和应急实战水平。指导行政村(居委会、社区)建立职责清晰、简明管用、操作性强的综合性、“多合一”应急预案,突出人员避险逃生演练,村级防灾演练每年不少于1次。

(三)构建应急救援网络。结合微型消防站、交通管理站、交通安全劝导站等站点建设,按照“有场地设施、有基本装备物资、有实用工作手册”的要求,建设一批区域性微型应急救援站点。在城镇建成区、工业园区全面建成“135快速救援圈”(1分钟接警、3分钟出动、5分钟启动处置),为救援赢得宝贵时间,达到灾害事故控早控小的目标。在城郊和人口相对密集的农村,全面建成“15分钟快速响应救援圈”,将应急救援服务延伸至“最后一公里”。鼓励有条件的村(居、社区)与属地中型以上企业签订村企应急联动协议,按照共防互补的要求,共同组建抢险队伍、储备救援物资、开展预案演练。

五、落实应急管理工作责任

(一)落实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党建+应急管理”模式,把基层党建工作与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有机融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细化落实党委、政府自然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全力以赴抓好责任落实,定期研究基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分析把握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的规律和特点,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防控措施。要落实基层应急管理责任制,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健全完善运行机制,指导乡镇(街道)承担应急管理工作的机构开展工作,协调解决基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大问题,指挥事故灾害应急救援。应急管理职责履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及实绩考核,并加大全高质量发展考核中应急管理工作的分值比重。

(二)落实乡镇(街道)承担应急管理工作的机构责任。乡镇(街道)原则上必须由常务副乡(镇)长(副主任)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应急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分管行业领域的副职领导负责应急管理日常监管和防治工作;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或承担应急管理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必须由在编在岗人员担任,应急管理工作任务重的乡镇(街道)提倡由一名副职领导兼任应急管理办公室或承担应急管理工作的部门负责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工作实行乡镇(街道)(工)委、政府(办事处)应急管理局党委“双重领导”,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或承担应急管理工作的部门负责人的任职必须征得应急管理局党委的同意。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消防、气象、地震、地质灾害防范应对、灾情报送和应急救援等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的安排部署;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等形式,面向社会公众普及各类灾害事故的知识和防范应对基本技能,开展综合减灾示范乡镇、社区创建;排查辨识辖区内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定期组织开展防火监督检查,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和数据库,制定风险隐患管控治理措施,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及时发布风险隐患监测预警,及时报告重大风险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组织编制各类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实战演练;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使用、管理应急物资、救援装备;落实应急值守制度,第一时间报告灾害事故信息,第一时间开展救援处置,第一时间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和避险转移安置,组织自然灾害灾情统计报送、灾情核查、灾害损失评估和救助管理等工作;协助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开展监管执法,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要积极探索加强基层应急管理执法的途径和方式,建立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与级专业执法的协调配合机制。

(三)落实行政村(居委会、社区)工作责任。行政村(居委会、社区)要发挥网格化管理机制,积极协助乡镇(街道)做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消防安全、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等基本知识、常识和技能的宣传普及,负责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协助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及水旱灾害、山洪灾害、森林火灾、消防、气象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定期巡查检查、督促隐患整治,第一时间发现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第一时间对风险隐患进行监测预警和管控,第一时间报告重大风险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协助落实应急值守制度,第一时间报告事故灾害信息,第一时间开展初期处置救援,第一时间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和避险转移安置;协助做好自然灾害灾情统计报送、灾情核查、灾害损失评估和救助管理等工作。

(四)落实网格员工作责任。应急管理网格要明确网格员,结合网格内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实际,落实网格员工作责任。有条件的网格应设立应急服务站(点),按照行政村(居委会、社区)协助应急管理工作内容,细化网格员工作内容,建立应急管理明白卡制度(明确网格员、联系方式、风险防范重点等)。网格员在乡镇(街道)承担应急管理工作的机构和行政村(居委会、社区)指导下,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救助、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等基本知识、常识和技能;定期排查网格内安全生产及水旱灾害、山洪灾害、森林火灾、消防、气象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风险隐患,第一时间向行政村(居委会、社区)报告风险隐患信息,督促整治隐患并对风险进行经常性的巡查监控;组织网格内各单位和村(居、社区)民进行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演练,熟悉转移避险路线、安全避难场所;第一时间报告网格内灾害事故信息,第一时间组织群众转移避险安置;承担网格内自然灾害灾情统计报送、灾情核查、灾害损失评估和救助管理等工作。

六、强化应急管理综合保障

(一)一体推进形成合力。编制、财政、人社、应急管理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领域实际,深入基层分类指导,提出工作思路,帮助破解难题,合力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编制部门负责指导检查行政、事业编制的合理使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向乡镇(街道)倾斜,支持乡镇(街道)承担应急管理工作的机构建设。财政部门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相适应原则,负责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经费保障。人社部门负责在公益岗位的分配使用上向乡镇(街道)倾斜,支持乡镇(街道)承担应急管理工作的机构建设。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统筹指导和督促检查,并按照职责监督指导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社区)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公安、教育、民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住建、水利、农业农村、文旅、卫健、林业、气象、消防救援等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监督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建立健全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社区)、社会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实行风险隐患和问题从发现到完成整改闭环管理,不断提升基层应急管理水平。

(二)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充分利用“5·12”防灾减灾日和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等,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和应急技能宣传。采取集中授课、现场教学、网络授课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定期组织开展相关人员业务培训,技术训练,组织横向业务交流,提高风险排查、问题发现和协助处置能力。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以乡镇(街道)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救援队伍为主的业务培训;乡镇(街道)承担应急管理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行政村(居委会、社区)应急管理人员、网格员、灾害信息员和应急救援队员的业务培训。督促企业加大企业员工安全技能培训力度,每年开展企业员工培训。

(三)严格考核奖惩措施。将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事故灾害风险隐患举报奖励机制,对实名举报重大风险隐患或非法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依法依规实施奖励。对乡镇和行政村(居委会、社区)应急管理工作职责内容明确不到位、人员和装备设备配备不到位、网格化管理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因相关人员失职、渎职而酿成事故灾害的,或者因应急管理工作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社会影响的,依纪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保持基层应急管理队伍相对稳定,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或承担应急管理工作的部门负责人调整工作岗位或提拔使用应事先征求应急管理局党委意见。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特别是在防灾避险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基层管理人员和群众,及时予以褒扬激励;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具有突出贡献,表现优秀的个人优先提拔重用。

委、政府督查室建立任务督办制度,各乡镇(街道)(工)委、政府(办事处)有关工作落实情况每季度向委、政府督查室报告1次推进落实情况。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资源配置、工作力量和指导服务”向基层倾斜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完善政策措施,加强资金保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扎实推进全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我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相关附件:
关闭
打印

主办单位:乐平市人民政府承办单位:乐平市大数据中心ICP备案号:赣ICP15003826号-2

地址:江西省乐平市大连新区为民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0798-6568602 电子邮箱:lpic@jdz.gov.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602810028 赣公网安备:36020002000383

江西乐平市政府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