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情况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是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做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的重要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担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要求发挥我国应急管理体系的特色和优势,借鉴国外应急管理有益做法,积极推进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并从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应急管理装备技术支撑、压实应急政治责任、加强应急队伍关爱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省委、省政府对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一系列明确要求,强调要以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等“六有”为主要内容,开展乡镇(街道)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2021年7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对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应急管理组织体系、责任体系、防控体系、救援体系、保障体系作出详细安排,对乡镇应急管理“六有”要求和三年提升计划相关内容进行细化,并结合河南实际提出乡镇“一办、一队、一库、一平台”和村“一站两员”等具体措施,明确了县级、乡级应急装备配备及救灾物资储备指南。
全面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特别是今年汛期我市遭遇的特大暴雨洪灾,都给城乡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敲响了警钟。从基层应急现状看,受机制、资金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当前我市基层应急管理体系不完善、能力不足问题依然非常突出,机构改革调整后一些地方基层应急管理出现弱化,对应急管理摆位不高、重视不够、能力不足、保障不力“四不”问题和乡村应急无机构、无人员、无装备、无物资“四无”问题非常突出。
为进一步增强加强基层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健全机构,整合力量,落实措施,切实把这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内容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 省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 系和能力建设,构建应急管理网格化格局,普及应急管理知识,常态化开展实战救援演练,筑牢防灾减灾救灾人民防线,为加快推进乐平市城市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部分为工作目标。在完成各类功能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县区综合救援力量建队率达到100%,各类功能区和乡镇(街道)专(兼)职救援力量覆盖率达到 100%的基础上,2022 年6月底前,按照指挥高效、职责明晰、运转顺畅的要求,全面贯通市、县、乡三级应急指挥平台;2022 年底前,健全县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落实乡级应急管理执法职责,基层执法装备按需配备率达到 100%;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机构达到有班子、有机制、有队伍、有装备物资、有预案演练、有宣传教育培训“六有”标准。
2023 年底前,县、乡两级建立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管控机制,重大风险点在线监测率达到 100%,基层应急管理和抢险救援能力明显提升。
通过3-5 年努力,确保我市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水平排在全省前列。
第三部分为主要任务。概括为:
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委员会: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双主任制度,其他乡镇(街道)副职领导担任副主任。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应急和安全监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乡镇(街道)常务副职兼任,应急和安全监管办公室主任为专职副主任。应急和安全监管办公室加挂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规范建设乡镇(街道)应急和安全监管办公室:加强乡镇(街道)应急和安全监管办公室建设,明确乡镇(街道)常务负责同志分管,配备不少于4名专(兼)职工作人员,确保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落实。在县区应急管理部门指导下,负责辖区应急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
夯实村级基础:行政村(社区)要设立安全劝导站,并设置统一牌子。劝导站内应统一设置组织架构、工作程序、工作职责等各类挂图,并营造安全宣传氛围。安全劝导站站长由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担任,副站长由村“两 委”班子成员担任,劝导员由村民组长、党员、村民代表、红白理事会长、小学幼儿园教师、村医和民调员组成;灾害信息员原则上由村(社区)班子成员担任。
建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县区应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政企共建等方式整合优化森林防灭火等专业队伍和社会救援力量,建设不少于50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鼓励化工、矿山、森林火 险、防汛等重点县区建设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重点乡镇及一、二 级乡镇主要依托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其他乡镇(街道)要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或依托辖区社会救援力量、企业内部救援力量、民兵等方式,建设不少于 20 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地质灾害多发区、林业重点区、生产经营单位集中区的行政村(社区)要统筹 村(社区)干部、网格长(员)、 民兵、村医(社区医生)等力量,组建村级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人员培训:深入实施应急管理干部培训规划,按照分类、分层培训原则,组织多种形式业务培训,实现年内基层应急管理人员轮训一遍,加快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和水平。
应急管理全面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强化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风险隐患巡查纳入网格员职责,对网格员履职情况落实考核管理,实现基层应急管理责任落实到户到人。构建应急管理网格化管控体 系,推动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全社会共同参与,打造共建共治 共享的应急管理格局。
编制针对性实操性的应急手册并加强演练:各县区、功能区、乡镇(街道)要结合辖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等状况,编制针对性强、上下贯通衔接的应急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规范避难场所标识设置,指导行政村(社区)编制 “多案合一”应急手册或现场处置卡。 县、乡两级每年至少开展1次综合应急演练,指导行政村(社区) 开展现场处置演练。
加强应急装备物资保障:各县区、功能区、乡镇(街道)要建立应急装备物资库,认真落实县、乡两级应急装备配备及救灾物资储备指南要求。村(社区)按照 “参照乡镇、 结合实际、按需配备”的原则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
落实应急管理队伍激励保障措施:积极选派有发展潜力的干部到应急管理岗位锻炼,对成绩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乡镇(街道)应急和安全监管办公室主任调整岗位应事先征得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同意。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应急管理和抢险救援值班误餐费、应急值班费等保障政策,积极执行基层应急管理人员的工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抚恤政策,合理确定应急管理人员待遇,有关经费纳入地方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基层安全生产执法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确保依法履职、照单履职。
三、文件主要特点
本《意见》围绕我市基层应急管理体系不完善、能力不足问题的问题,以提高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目标,重点考虑四个方面:
(一)健全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重点强调乡镇乡镇(街道)“1+4”应急体系建设、行政村(社区)“1+3”应急队伍建设。
(二)夯实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基础。重点强调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应急装备物资保障、基层应急管理培训。
(三)健全完善基层应急管理责任体系。实行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 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体制,党政主要负责人为辖区应急管理工作 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四)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保障措施。一是资金保障。各级要将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应急救援救灾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及时足额予以保障。同时健全救灾捐赠机制,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多渠 道筹集应急救援、救灾救助等资金。二是严格考核奖惩。要将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工 作纳入县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县、乡党 委和政府应急管理专项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