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75999/2023-06201
《乐平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情况说明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日期: 2022-12-06 访问量:

   现就《乐平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意图

目前,我市还是使用2007年颁布的《乐平市鼓励客商投资优惠办法》(乐发[2007]13)和2010年颁布的《乐平市金山工业基地鼓励客商投资优惠办法》(乐府发[2010]4号)两份优惠政策,由于当前我市主导产业、土地资源等有了新的变化,原有的优惠政策无法满足和适应当前招商引资工作的需求,因此,结合当前招商工作的需求,制定新的招商优惠政策,以满足当前招商工作的开展。

二、主要内容

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主要突出了重点产业的招引,突出了招大引强,整个优惠政策主要围绕我市“1+2+1”重点产业开展相关政策的制定,分别对精细化工和生物医药产业、机械制造和电子元器件产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新材料和新能源产业、先进陶瓷产业和其他类产业制定了引入标准、扶持政策,同时,结合当前招商工作的需求,分别完善了招大引强鼓励措施、人才和技术引进鼓励措施、外资、外贸和总部经济扶持措施、涉企规费扶持、为企服务措施。

三、起草及征求意见情况

新的优惠政策主要是结合我市当前主攻产业的发展变化、人才和技术的引进、外资和外贸及总部经济引进时的需求,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景德镇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以及珠山、昌江、浮梁、高新区和部分省内县市的相关招商政策,我市以往颁布的招商优惠政策等进行起草。政策起草完成后,先后征求了全市乡镇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市四套班子领导和法律顾问的意见,并召集园区、司法、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乐平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论证和修改,经过了司法部门的合法性审查。

四、审议情况

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目前已通过乐平市政府七届第  15次常务会(乐府常纪[七届]15号)和中共乐平市委七届第25次常委会审议通过。


相关附件:
关闭
打印

主办单位:乐平市人民政府承办单位:乐平市大数据中心ICP备案号:赣ICP15003826号-2

地址:江西省乐平市大连新区为民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0798-6568602 电子邮箱:lpic@jdz.gov.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602810028 赣公网安备:36020002000383

江西乐平市政府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