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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市人社局社保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日期: 2024-03-14 访问量:

乐平市社保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乐平市社保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乐平市社保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部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项目绩效表》

第三部分 乐平市社保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乐平市社保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承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人员异动、待遇审核及计发;工伤保险参保登记、人员异动、待遇支付等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乐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有关事项的批复》(乐编委发〔2021〕30号)精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更名为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为市人社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设内设机构11个:人秘股、基金征缴股、企业养老待遇审核股、社会化发放股、工伤待遇审核股、基金财务股、稽核股、信息技术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被征地农民审核股。核定人员编制规模数28名(全额拨款)。

本部门2023年年末编制人数2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9人;年末实有人数73人,其中在职人员6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3人。2023年度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增加1人,因人员调出减少0人。

第二部分 乐平市社保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张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乐平市社保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乐平市社保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514.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514.8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0万元,其它资金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有所减少,减少原因为上级转移支付提前下达专项资金未列入部门预算。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乐平市社保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514.86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20.2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90.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53万元;项目支出194.59万元;预算总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乐平市社保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14.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3.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项目调整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乐平市社保中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0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单位运行费预算25.46万元,比较2023年预算基本持平,变化较小,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不大,厉行节约,减少工作经费开支。

)政府采购情况

2024单位政府采购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8个,涉及资金194.59万元;

1)二级项目概述: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全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

(2)立项依据 :加强养老保险各项工作。

(3)实施主体 :乐平市社保中心

(4)实施方案 :规范管理各项资金,保证日常工作正常运行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194.59万元。

二、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市社保中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无

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反映军转干部安置、人员经费、自主择业退役金等方面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反映用于引进外国专家补助、引智成果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的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反映财政用于支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升创业服务能力和向社会力量购买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反映财政用于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支出。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_-1 - 副本社保.xls

【36】2024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单位)_2024-03-14社保.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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