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乐平市农机购置省级财政补贴申报流程

发布日期: 2023-11-08 访问量: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全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字〔2021〕27号)和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农机现代化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3〕9号)精神。乐平市农机购置省级财政补贴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操作方式实施。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列入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的四轮乘坐式插秧机、四轮乘坐式抛秧机、油菜移栽机、油菜籽烘干机等油菜机械化生产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购买行为、购机发票价格等信息真实性进行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一、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在同一个实施年度内,个人购买同一品目机具原则上不超过5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同一品目机具,原则上不超过15台;超过上述规定台数的,由乐平市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审定。需要安装的农业机械设备或设施购买数量不受限制。

二、补贴标准。农机购置省级财政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四轮乘坐式插秧机、四轮乘坐式抛秧机的省级累加补贴额按照不超过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额的30%测算;油菜移栽机、油菜籽烘干机等机具,已经纳入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的,中央补贴额和省级补贴额一共不超过市场均价的45%,未纳入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的按不超过市场均价的45%进行补贴。

三、自主购机(申请材料)。购机者自主选购所需机具,与农机产销企业按市场化原则协商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购机时,产销企业须向购机者出具购机发票、售后服务凭证和产品合格证书等。发票上须注明购机者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所购机具名称、型号、数量、实际销售价格、整机出厂编号,有动力机具的发动机型号和出厂编号等信息。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自主使用,可依法处置。

四、提交申请。购机者完成购机行为后,携带相关申请资料,自主到乐平市农机“一站式”服务大厅提出补贴资金申请,也可通过“江西农机补贴APP”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购机者提出补贴申请时应同时签署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乐平市农机“一站式”服务大厅应按规定及时为购机者办理补贴。

按照《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四个工作制度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2〕39 号)精神,四轮乘坐式插秧机、四轮乘坐式抛秧机属于“三合一”补贴办理机具,必须通过“手机 APP 申请补贴、机具二维码识别、物联网轨迹监测”的“三合一”方式办理补贴。

申请材料:购机者申请补贴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一)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凭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凭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二)购机发票;(三)产品合格证书;(四)社会保障“一卡通”卡号或银行账号。购置需要安装的补贴产品,在完成安装并经市农业农村局确认后方可申请补贴办理。

五、审核核验。乐平市农机“一站式”服务大厅,按照《江西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核验工作指引》等要求,对购机者提交的补贴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乐平市农机“一站式”服务大厅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在2个工作日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在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

六、复核登记。对资料核验、机具核验的程序、方式和签章的规范性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登记立册。

七、补贴公示。对通过复核的补贴申请信息,在乐平市人民政府网站“乐平市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为期7 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给予补贴结算。

八、结算兑付。按照“先申请先补贴、不申请不补贴、资金补完为止”的原则,农机购置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的申请与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申请同步、同流程进行,农机购置省级财政补贴资金须在对机具二次核机后兑付(二次核机必须在机具作业后进行,四轮乘坐式插秧机、四轮乘坐式抛秧机累计作业面积须达到20亩)。

九、受理单位:乐平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管理股

十、办理时限: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咨询联系电话:0798-6216180


相关文档:
相关附件:
关闭
打印

主办单位:乐平市人民政府承办单位:乐平市大数据中心ICP备案号:赣ICP15003826号-2

地址:江西省乐平市大连新区为民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0798-6568602 电子邮箱:lpic@jdz.gov.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602810028 赣公网安备:36020002000383

江西乐平市政府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