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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200问》相关知识点

信息来源: 乐平市乡村振兴局 发布日期: 2024-04-25 访问量:

大病保险有什么政策?



答:大病保险起付线统一至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稳定在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25万元。在全面落实大病保险普惠待遇政策基础上,将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起付线再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至65%,并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医疗救助有什么政策?



答: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产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针对不同对象分类救助。特困人员、孤儿按100%予以救助,无年度救助限额;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按75%予以救助,年度救助限额5万元。

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和低保边缘家庭人口,年度累计超过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以上的部分,按65%予以救助,年度救助限额3万元。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患者、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年度累计超过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以上的部分,按60%予以救助,年度救助限额2万元。

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人口、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患者、因病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的返贫致贫风险消除后不再享受医疗救助待遇。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城内就医的医疗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项制度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仍然较重的,依申请给予倾斜救助,当年内动态新增加的救助对象计入倾斜救助范围费用的时间可追溯到身份认定前3个月内。具体倾斜救助起付标准、救助比例和年度救助限额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医疗救助基本支撑能力确定。

门诊看病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江西省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制度,门诊统筹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50%左右(一级及一级以下医疗机构65%左右)。

特殊慢性病治疗有哪些医保政策?



答:将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比例提高到住院水平,即一级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8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60%。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支付限额: I 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Ⅱ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000元。

 门诊特殊慢性病种类有哪些?



答:江西省将部分慢性疾病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管范围。门诊特殊慢性病种类有27种,其中I 类7种,Ⅱ类20种。

I 类:(1)恶性肿瘤;(2)系统性红斑狼疮;(3)再生障碍性贫血;(4)帕金森氏综合征;(5)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6)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7)地中海贫血(含输血)。

Ⅱ 类:(1)精神病;(2)血友病;(3)高血压病;(4)糖尿病;(5)结核病;(6)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冠脉支架植入术后);(7)慢性心功能衰竭(心脏合并心功能不全Ⅱ级以上);(8)慢性房颤;(9)心肌病(原发性);(10)慢性肝炎;(11)慢性支气管炎;(12)慢性阻塞性肺疾病;(13)慢性支气管哮喘;(14)肝硬化;(15)慢性肾病;(16)脑卒中后遗症;(17)癫痫;(18)重症肌无力;(19)血吸虫病;(20)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

江西省市域内“一站式结算”和“先诊疗后付费”的服务人群有哪些?



答:按规定经基层首诊转诊的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人口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均可实行“一站式结算”和“先诊疗后付费",全面免除其住院押金。

哪些住房属于安全无保障?



答:主梁断裂、承重墙体严重开裂或倾斜、地基局部大幅度沉降、房屋倾斜、临时简易房、屋顶局部坍陷,以及鉴定为C 级、D 级有整体倒塌或局部倒塌风险的住房。

农村住房安全鉴定等级如何划分?哪些等级需要列入改造范围?


答:住房安全鉴定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A级、B级为安全住房;C级为局部危险住房,需要修缮加固;D级为整栋危险住房,应拆除重建。

危房改造的对象有哪些?




答:危房改造的对象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以及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六类对象。同时,对7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地区(瑞金市、安远县、会昌县、寻乌县)住房达不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的,有意愿、有能力且符合条件实施抗震改造的农户也纳入改造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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