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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200问》相关知识点

信息来源: 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5-02-10 访问量:

39.如何理解农村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子女义务教育有保障?

答:要全面保障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家庭经济困难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不失学辍学、有学上、上得起学。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确需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公办幼儿园建设,全面提高脱贫地区的义务教育保障水平。按照学籍地原则,全面落实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应助尽助”。

40.如何理解按学籍地原则落实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答:按学籍管理的要求,由学生就读所在的学校按在籍、在校原则落实学生资助政策。

41.农村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对象主要包括哪些?

答: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子女等。

42.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在学前教育阶段有什么资助政策?

答:符合入园年龄的脱贫户家庭幼儿,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公办性质或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按每人每年 1500 元标准发放学前教育资助金。其他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按各地标准执行。

43.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有什么政策?

答: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实行免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二是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生活补助。其中: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每人每年 1250 元、初中每人每年 1500 元;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每人每年 625 元、初中每人每年 750 元。

44.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普通高中教育阶段有什么资助政策?

答:一是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对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平均每人每年 2000 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分为 1500 元、2000 元、2500 元三档。二是普通高中免学费。对在公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按学费标准免除学费;对在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按照当地公办普通高中免学费标准执行,高出部分,可以向学生收取。三是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对当年考取普通高校的江西籍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人 5000 元标准发放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

45.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中等职业教育方面有什么资助政策?

答:一是中职国家助学金。在教育部门管理的中职学校就读的全日制一、二年级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每人每年平均 2000 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二是中职免学费。在教育部门管理的公办中职学校就读的全日制一、二、三年级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对在教育部门管理的民办中职学校就读的按照当地公办中职免学费标准执行,高出部分,可以向学生收取。三是技工院校免学费并发放助学金。在人社部门管理的技工院校就读的全日制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并按照每人每年平均 2000 元标准发放助学金。

46.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普通高校就读有什么资助政策?

答:一是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对在高校就读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按照平均每人每年 33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分为 2200 元、3300 元、4400 元三档。二是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对在高校就读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研究生,按照硕士每人每年 6000 元、博士每人每年 13000元标准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三是生源地贷款。对当年录取和在高校就读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按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 16000 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 20000 元额度提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该项目遵循自愿原则)。

47.如何落实学校与乡镇属地管理双负责制?

答:一是教育系统建立“县教育局→学校(幼儿园)→班级→教师”的核实机制,按照学籍地原则全面落实在籍、在校就读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二是建立“县级政府→乡镇→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的乡镇属地核实管理机制,由乡村重点核实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与当地学校进行对接,对在外地就读的本地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台账,采取相关措施,积极主动作为。

48.如何做好控辍保学?

答:扎实兜牢义务教育保障底线,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在每学期开学前后集中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实行控辍保学“一人一策”,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保持动态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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