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民意征集
【听证会】关于召开乐平市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托管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公告(二)

信息来源: 乐平发改 发布日期: 2024-05-08 访问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范》(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第7号令) 《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第21号令)的有关规定,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现将召开乐平市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托管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听证会召开时间、地点

召开时间:20245月21日(星期二)上午9:00。

召开地点:教体局三楼指挥中心

听证人员


单位

姓名

职务(职业)

联系电话

听证人

3人)

发改委

甘丰

副主任

189****1986

王珏燕

价格股股长

180****6281

汪佳杰

价格股股员

199****6109

相关部门(11人)

人大机构

吴立波

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

189****1001

政协机构

方长瑛

教科卫体委副主任

138****8162

信访局

金平英

副局长

135****0061

财政局

何慧琴

教育股副股长

138****7365

市场监管局

朱劲松

价格监督检查股副股长

166****3777

司法局

吴爱琴

合法性审查股股长

139****0086

消协

叶茂新

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151****4983

教体局

吴流树

副局长

139****0370

基教股股长

137****5007

范华为

计财股股长

135****3846

戴金生

基教股副股长

188****2785

各界代表(5人)

人大代表

叶硕果

乐平市硕果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

139****0237

朱新亮

众埠中心小学书记

139****0043

政协委员

汪天田

乐平市爵士跆拳道培训有限公司董事长

158****6611

李蓓琴

乐平十二小副校长

150****5549

马水金

界首中学教师

139****5192

第三方代表(2人)


程玉荣

景德镇市景价价格

事务所

133****1455


郑小奇

江西中杰韵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31****7578

校方代表(8人)

乐平五中

乐平五中副校长

138****7981

乐平二中

杨胜春

乐平二中教务副主任

134****0898

礼林中心小学

张殿民

礼林中心完小校长

139****0711

乐平十小

陈倩如

乐平十小副校长

139****9558

乐平九小

徐平祥

乐平九小总务主任

158****5988

众埠中心小学

马龙彬

众埠中心小学教研员

135****3422

礼林中学

黄水林

礼林中学

191****8918

众埠中学

众埠中学副书记

137****6798

家长代表(16人)

城区初中

郑小辉

二中七11班学生家长

138****2909

二中八8班学生家长

139****5201

城区初中

汪彩霞

五中九35班学生家长

173****7117

梁平华

五中九36班学生家长

188****8385

农村小学

洪道华

礼林小学一2班二3班

学生监护人

183****2280

洪大毛

礼林小学四3班学生

家长

150****8246

城区小学

十小一7班学生家长

137****2393

甘茂华

十小一6班学生家长

135****4058

九小四13班学生家长

131****8580

九小一5班家长

139****3995

农村小学

王庭庭

众埠小学六2班学生

家长

151****1061

徐周婷

众埠小学六5班学生

家长

188****5955

农村初中

严金林

礼林中学九5班学生

家长

138****6911

舒金花

礼林中学九7班学生

家长

135****4332

张水荣

众埠中学八3班家长

187****7357

徐京京

众埠中学八4班家长

150****6171

新闻媒体(1人)

乐平融媒体

徐茜诗

乐平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188****7622

旁听人员若干

三、听证方案要点

(一)拟定价标准

按照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在成本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合理确定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托管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具体作如下调整:

原标准

新标准

教学日(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至18时前

课后托管服务

500元/生/学期  (2.53元/生/时)

650元/生/学期  (3.29元/生/时)

本次制定的课后托管服务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

(二)政策优惠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课后托管服务的相关费用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予以减免。

(三)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24秋季学期开学起执行。如上级有新的政策规定出台,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全体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如会议时间应故调整,另行通知。

此公告

乐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乐平市教育体育局

                            202457


相关文档:
相关附件:
关闭
打印

主办单位:乐平市人民政府承办单位:乐平市大数据中心ICP备案号:赣ICP15003826号-2

地址:江西省乐平市大连新区为民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0798-6568602 电子邮箱:lpic@jdz.gov.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602810028 赣公网安备:36020002000383

江西乐平市政府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