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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关于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托管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的公告(一)

信息来源: 乐平发改 发布日期: 2024-04-03 访问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范》(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第7号令)《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第21号令)的有关规定,乐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乐平市教育体育局拟于近期召开调整乐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托管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现公告如下:

一、政府相关部门(6人):市人大、市政协、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协1人由市发改委邀请相关单位推荐人员参加。

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人):由市人大、市政协各推荐1人参加。

三、公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校方代表8人):由市教体局推荐人员参加。

四、学生家长代表(16人):由学生家长自愿向市教体局报名。报名人数不足时,由市教体局推荐人员参加。报名人数超过时,按照报名先后顺序确定。

五、其他人员:媒体记者(1人),由市相关媒体自愿报名,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

六、旁听席(2人):由社会公民自愿报名,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

自愿报名其他人员及旁听席的听证会参加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本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报送市发改委、市教体局。

召开听证会时间、地点、听证人、听证参加人名单、旁听人、新闻媒体、听证方案等相关内容,将于听证会召开前15日,通过乐平市人民政府网站、乐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乐平市教育体育局政务网站另行公告。

联系人:

市发改委价格股(325室  汪佳杰  

联系电话  0798-6819314

市教体局基础教育股(220室  戴金生  

联系电话  0798-6786608

特此公告

乐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乐平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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