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

部门职能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市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8〕96号)和《中共乐平市委办公室、乐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平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办字〔2019〕7号),组建乐平市司法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协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六)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城区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承办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务等。

    (七)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督办、政务公开、综合统计、保密、信访、信息化建设、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的组织起草、公文审核和信息报送工作。承担网上巡查监督、收集汇总信息、应急处突指挥、建设互动机制、服务领导决策工作。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落实建设标准、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本系统上级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局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建设。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表彰奖励、离退休人员管理、人才等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宣传思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指导、管理本系统干部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组织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舆论引导和舆情处置工作。

    负责人:杨肖梅

    联系电话:0798-6832175

    (二)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定本系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承办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法治督察工作。接受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负责人:王皖皖

    联系电话:0798-6568909

    (三)合法性审查股(行政执法股)

    承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以市政府名义签订的协议、合同、备忘录等法律审核等工作。承办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审查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协调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市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核发管理行政执法证件。

    负责人:吴爱琴(张海燕)

    联系电话:0798-6832175

    (四)行政复议和应诉股

    承办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和行政赔偿有关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承担市政府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代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应诉工作。

    负责人:张平

    联系电话:0798-6832397

    (五)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社区矫正管理股)

    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组织、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组织、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督促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帮教安置和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负责刑满释放和解除戒毒人员重新违法犯罪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局综治维稳工作。

    负责人:洪冉青(叶丹丹)

    联系电话:0798-6568903(0798-6568900)

    (六)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市市直公职律师办公室)

    负责指导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公证、律师、仲裁、司法鉴定等工作。负责市法律顾问团的日常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负责人:廖金保(方  婧)

    联系电话:0798-6568901(0798-6832175)

    三、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汪长征:主持局全面工作,兼管市公证处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程晓燕: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行政复议和应诉股、合法性审查股。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党管武装、双拥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梅晓卫: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负责法治宣传教育、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医患调解)、信访(访调对接)、互联网+监管、财务、行政审批、创建文明城市、优化营商环境、安全应急(疫情防控)、防汛抗旱、乡村振兴工作。

    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杨晶:协助局长工作,分管综合股、社区矫正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市直公职律师办公室)。负责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党建、党风廉政、组织人事、意识形态、投诉受理、信息化建设、深化改革、人大政协、工青妇群团、老干部、公共法律服务、市域社会治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平安建设、扫黑除恶工作。

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马端临路 电话:0798-6832175 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 冬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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