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埠镇

部门职能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贯彻落实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9〕40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景办字〔2019〕80号)、《中共乐平市委办公室、乐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平市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办字〔2019〕91号),组建众埠镇,市政组成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农业和农村工作,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各项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

(二)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党员教育、纪律检查、组织宣传、人大、政协、武装治安和群众团体工作。

(三)组'织推动依法治市方略的实施,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研究拟定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救灾工作,督促各种救济、救灾、优抚等物资及时到位;负责做好抗洪、抗早、防火等减灾防灾的工作;抓好农村各项保险工作,开展军民共建拥军优属;抓好民兵工作。

(五)合理开发,综合利用本镇资源,大力发展镇、村及民营企业;创造条件广泛招商引资,与驻乐省、市企业搞好协作,壮大第二产业,带动第三产业发展;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

(六)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制定农业开发、农村生产和农业科学技术推广计划,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培育和发展支柱产业,促进全镇农业生产稳步发展。

(七)抓好农村水利工作,组织指导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电电气化和乡镇供水以及农村人畜饮水工作。

(八)研究、制定农民增收和减轻农民负担措施并加以落实,对镇、村财务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

(九)宣传土地管理政策,督促落实土地保护措施,合理进行镇村建设规划;制定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及环保卫生等各项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全镇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

(十一)负责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工作,指导村级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建设;负责镇、村党政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电话: 0798-7106966

主办单位:乐平市人民政府承办单位:乐平市大数据中心ICP备案号:赣ICP15003826号-2

地址:江西省乐平市大连新区为民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0798-6568602 电子邮箱:lpic@jdz.gov.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602810028 赣公网安备:36020002000383

江西乐平市政府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