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农业和农村工作,制定本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各项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
(二)负责本区域内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党员教育、纪律检查、组织宣传工作。
(三)组织推动本区域内依法治市方略的实施,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研究拟是本区域内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救灾工作,督促各种救济、救灾、优抚等物资及时到位;负责做好抗早、防火等减灾防灾的工作,抓好农村各项保险工作;开展军民共建拥军优属,抓好民兵工作。
(五)合理开发,综合利用园内资源,大力发展民营企业,创造条件广泛招商引资。
(六)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园内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制订农业开发、农村生产和农业科学技术推广计划,大力发展特色农业。
(七)加强财务管理及监督工作,研究、制订园区农民增收和减轻农民负担措施并加以落实,强化对财务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实现园内人均纯收入每年递增。
(八)加强土地管理,依法进行土地开发利用,负责园内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园内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经营管理。
(九)加强计生服务工作,严格控制园内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
(十)加强和指导园内村级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建设,并依照党章和法规负责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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