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农业和农村工作,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各项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
2、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党员教育、纪律检查、组织宣传、人大、政协、武装治安和群众团体工作。
3、组织推动依法治市方略的实施,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维护社会稳定。
4、指导救灾工作,督促各种救济、救灾、优抚等物资及时到位;负责做好抗洪、抗旱、防火等减灾的工作;抓好农村各项保险工作,开展军民共建拥军优属;抓好民兵工作。
5、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制定农业开发、农村生产和农业科学技术推广计划,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培育和发展支柱产业,促进全局农业生产稳步发展。
6、抓好农村水利工作,组织指导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电电气化和乡镇供水以及农村人畜饮水工作。
7、宣传土地管理政策,督促落实土地保护措施,合理进行镇村建设规划;制定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及环保卫生等各项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8、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工作,指导基层党支部的建设;负责局、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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