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75999/2026-07903
乐平市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乐平市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 2026-01-30 访问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现向社会公布乐平市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至202512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乐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p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乐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服务股联系(地址乐平市为民服务中心6楼政务公开股,电话:0798-6568602,邮编:333300)。

  1. 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围绕政务公开全年重点任务,全面推开基层政务公开建设,编制完成主动公开目录,致力于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较好的完成了全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1. 主动公开

2025年,乐平市人民政府网站累计发布信息10397条,其中文字信息9651条,图集2条,文件30条,链接信息714条。对我市政府网站及各单位政务新媒体进行云检测扫描,累计检测网站栏目1407个,政务新媒体48家,涉及信息46278条。累计答复市长信箱信件156件,其中不予处理的信件1件;处理政务舆情14件。

(二)依申请公开

今年收到申请对象为“乐平市人民政府”的有效依申请公开信件13件,其中线上依申请公开信件9件,线下信息公开信件4件,申请对象均为公民。其中予以公开的申请4件,部分予以公开4件,无法提供的信息4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其他情况1件。申请主要集中在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方面。

本年度收到收到行政复议6件,5件维持结果,1件经沟通解释后撤销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

1.主动公开目录

我市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权责清单,全面梳理本全市所有管理与服务事项,特别是涉及如:财政预决算、征地补偿、社会救助、乡村振兴、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逐一纳入目录,确保事项梳理无遗漏、无死角。梳理时明确规范事项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渠道等核心要素,形成一套清晰明了、便于查询和管理的标准体系,确保内容精准、全面。

2.政策宣传

聚焦我市水利枢纽工程,拍摄了专题报道“景德镇乐平:讲清讲透征迁政策 助力民生水利工程”,并在江西二套都市现场“江西政能亮”专栏中播出,在服务群众、回应社会关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网站建设

对照法定主动公开目录与政务公开规范,对市政府门户网站实施全面改版,逐项梳理栏目、整合内容板块、完善公开专栏,强化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功能,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可查询可监督,持续提升政府网站权威性与便民度。

2.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为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我市各乡(镇)、街道于202512月前全面完成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各乡(镇)、街道充分发挥专区服务群众的基础性作用,将其打造“集政府信息查询、政策精准解读、便民办事指引、政民互动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政务服务平台前沿阵地”,使其成为连接政府与群众的坚实桥梁和重要枢纽。

  1. 监督保障

1.网站检测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运行质量,我市充分运用网站云检测技术,对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实行24小时全覆盖扫描监测,以技术赋能保障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

2.业务培训

11月,全市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在洎阳街道办二楼召开。会议围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开展专题培训,市级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政务公开业务骨干共60余人参训。会上,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张琦同志指出,要以标准化规范化夯实公开基础,以精准化目录提升公开质效,同时结合年度考核要求,对政策解读提质、依申请办理规范等近期重点任务作出提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6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7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04

行政强制

127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75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6

0

0

0

6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问题

1)依申请公开处理不规范。部分承办部门在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存在流程执行不严格、答复格式不规范、引用法律条文不准确等问题。个别环节存在超期办理现象,影响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答复文书的质量参差不齐,未能完全做到严谨、清晰、便民。

2)信息公开内容审核把关不严。在信息发布前的审核环节存在薄弱点,导致公开的信息中出现错别字、表述不当或对敏感词汇、数据的筛查处置不够严谨细致。部分公开信息的内容质量有待提高,未能充分体现政府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

3)政务新媒体管理运营不规范。部分下属单位或内设机构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如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存在一定的随意性,未能严格履行开设前的报备、审批程序。存在“重开设、轻运营”的现象,部分账号内容更新不及时、互动回应不积极、功能定位不清晰,影响了政务新媒体的整体形象和效能发挥。

2.改进情况

1)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组织开展了专题业务培训会,重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司法解释,通过案例分析、模板示范等方式,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确保答复依法依规、格式统一、内容准确。建立了申请办理台账和定期督办提醒机制,对临近办理期限的事项进行预警,坚决杜绝超期答复。对复杂、敏感的申请事项,建立了会商研判机制,确保处理稳妥得当。

2)全面加强信息公开内容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引入云监测技术,24小时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进行监测,对政治表述、政策依据、数据准确性、文字规范性以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敏感信息等进行重点筛查。对已公开信息进行常态化巡检和定期抽查,发现问题立即启动纠错程序,及时更正或撤下相关信息,并对相关责任进行提醒。将信息发布质量纳入相关工作考核范畴。

3)着力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对全单位系统内各类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了全面摸排和清理。对功能重复、长期未更新、维护能力不足的账号进行整合或关停;对未经报备擅自开设的账号,责令立即整改,补办报备手续或予以关停。将政务新媒体运营情况纳入日常监测和定期通报范围,督促各账号加强内容策划,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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