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75999/2026-07711
乐平市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乐平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6-01-30 访问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向社会公布乐平市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 2025年1月1日至 2025年12 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乐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p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乐平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乐平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邮编:333000;电话:0798-683293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乐平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遵照《条例》及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以数字化转型为抓手,以提升政务公开质效为核心,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持续增强统计工作透明度与公信力,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权威、精准、高效的统计信息保障。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统计职能,服务政府、服务社会各界,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同时根据统计工作实际,及时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协调、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办事公开等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进一步推进了公开的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2025年,市统计局没有制定或者废止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无行政许可事项和收费事项,全年无行政处罚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严格执行科室负责人初审校对、分管领导二审把关、主要领导三审签字规定,以“三审三校”制度守牢了信息发布关口,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无误、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

(四)平台建设

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强化对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更新。明确各部门负责本业务领域内网站信息的发布与更新工作,由办公室对各部门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监督。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领导保障。成立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由办公室以及分管办公室的领导负责政务公开具体事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严格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采集、审核、发布等各项工作,对发布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泄密问题,确保流程规范。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政务信息公开制度造成泄密、损害市统计局形象、引发网络事件的情况,将对责任人作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交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统计信息公开深度不足,多以基础数据罗列为主,对数据背后的经济社会运行解读不够翔实,难以满足公众深层次需求;二是主动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部分统计动态、专项调查结果等信息发布滞后。

(二)改进情况

一是深化信息解读,提升公开深度。建立统计数据解读常态化机制,在发布基础数据的同时,同步撰写包含数据变化趋势、成因分析及关联经济社会运行情况的解读材料,采用图文结合、通俗易懂的形式呈现,精准对接公众深层次信息需求。

二是强化时效管理,规范发布流程。明确各类统计信息公开时限,对统计动态、专项调查结果等时效性强的内容,实行“即审即发”,确保信息第一时间对外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义,请与乐平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98-6832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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