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75999/2026-07173
乐平市医保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乐平医保局 发布日期: 2026-01-30 访问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向社会公布乐平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月1日起至2025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乐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lps.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乐平市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乐平市洪皓路人社大楼二楼人秘股,电话:0798-6561907,邮编:3333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立足医保民生职能,将政务公开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提升服务质效的重要抓手,规范公开流程、拓宽公开维度、强化监督保障,稳步推进医保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落细,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全市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5年,我局聚焦群众需求精准发力,依托门户网站搭建权威公开阵地,全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7条,所有信息均在法定时限内及时发布,实现内容全面、推送精准、服务高效。其中工作动态60条,全面展现医保参保扩面、基金监管、经办服务优化、政策落地推进等日常工作进展;通知公告2条,精准发布医保业务办理调整、重点工作部署等关键事项,确保群众及时知晓办事要点;政策宣传与解读4条,围绕医保报销标准、待遇提升、异地就医备案等民生热点,用通俗化语言拆解政策要点,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其余相关信息11条,全方位补充医保领域各类重要资讯,为群众办事查询提供有力支撑。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我局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明确受理、审核、办理、答复全流程工作规范,安排专人负责对接群众诉求,主动做好政策答疑与指引服务。2025年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既体现出我局主动公开内容贴合群众需求,能够满足日常查询使用,也彰显了医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严守信息发布质量底线,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先审后发”制度,构建全流程闭环审核体系。从信息源头核查真实性与合规性,在发布环节校准表述精准度,杜绝涉密信息、错误信息外泄,全年公开信息零差错、零纰漏,确保发布内容权威规范。

(四)平台建设与监督保障同步夯实,我局持续优化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设置,按业务类别梳理划分专区,让群众快速精准查找所需信息,同时落实常态化维护机制,做好日常信息更新与平台运维,保障公开渠道稳定畅通。

(五)监督保障情况。监督层面,安排专人定期审核公开目录与内容,在严守国家机密、保护个人隐私前提下,全面核查信息准确性与规范性,以常态监督倒逼公开质量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与此同时,我局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不足,公开内容的深度广度仍需拓展,互动回应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乐平市医保局将以群众“急难愁盼”为导向,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聚焦医保改革重点任务,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强化监督举措,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效,以更透明的政务服务、更优质的医保保障,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与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此外,2025年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全年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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