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75999/2026-07161
乐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乐平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6-01-29 访问量:

乐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年,我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以提升城乡建设和行业管理服务效能为导向,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发挥信息公开在引导社会预期、服务民生需求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现向社会公布乐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乐平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lps.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阅或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省、市统一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以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持续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把政务公开工作抓实、抓细、抓好。2025年,我局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推送各类服务信息96份,保障10多个相关栏目正常运营。

(二)依申请公开

通过组织专题培训、优化内部流程等方式,持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答复质效,有效满足了人民群众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业务的信息公开需求。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 2025年我局共收到22条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全部答复,所有申请均未收取任何费用,1条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一事一审”制度和“三审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工作,确保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规范信息发布审核及保密审查流程,着重做好政策文件公开及多样化解读工作。2025年门户网站共发布规范性文件3件,发布政策解读文件2件。

(四)平台建设

持续完善信息公开的平台建设,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全力抓好政府网站问题整改严格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业务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积极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不断完善目录设置,扎实做好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

2025年全年未因政务公开工作产生责任追究。主动接受上级政府信息工作公开主管机构、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做好市长信箱留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2345政府热线等答复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门户网站互动类栏目“市长信箱”及时公示受理情况并同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

0

0

0

0

0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7

0

0

0

0

0

1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4

0

0

0

0

0

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政府信息公开整体运行规范有序,公开实效稳步提升。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优化空间。但对照工作要求,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聚焦问题导向与效果导向,重点从以下两方面深化改进:一是提升解读实效,深化互动回应。围绕住建领域重要政策出台及重点工作推进,丰富解读形式,突出解读重点。二是夯实能力基础,健全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与工作交流,完善信息公开考核评价与日常监督机制,推动以公开促政策落实、促工作规范、促服务优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认真贯彻落实2025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要求,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及时发布用气、建筑施工许可等有关信息。开展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提升行动,聚焦群众需求,从平台建设、工作机制等方面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效果。聚焦民生领域,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推进保障性住房、老旧小区改造等住房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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