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75999/2025-01597
乐平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乐平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1-17 访问量:

乐平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向社会公布乐平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乐平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股联系(地址:乐平市人民东路,电话: 0798--6819991,邮编:333300)。

一 、信息总体情况

2024年,城市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决议,紧紧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政府网站信息管理,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力度,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不断创新政策解读形式,用图解、音视频相结合的形式,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的可读性、贴近性。2024年,乐平市城市管理局通过工作动态、公示公告、政策解读、营商环境等栏目发布信息85条,全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2024我局收到0条依申请信息申请,同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我局获取政府公开信息,从未进行收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审核流程、涉密审查等规范性内容,坚持分级分类、先审后发,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准确性、权威性和保密性。

(四)平台建设

依托政府平台,有效规范信息公开格式,市城市管理局认真负责维护乐平市门户网站统计信息栏目,及时更新网站涉及统计相关数据,提高发布时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积极改善用户体验,同时对群众关注度高、有社会热点的信息进行公开。

(五)监督保障

严格工作考核,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评优评先重要内容。对需要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的,及时通过政务公开网站进行公示,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受到群众一致好评。主动接受市政府和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及时处理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措施,不断学习最新工作要求,同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的考核指标,查漏补缺,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4年,乐平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精准度和主动性均有显著提升,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习惯采取用传统方式对外公开信息,公开范围、信息量、时效性、系统性等还有差距;二是政策解读方式不够丰富,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差距;三是信息公开专业化队伍有待加强,需要加快专业化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

改进情况:2025年,乐平城市管理局将常态化做好主动公开,持续提升业务能力,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工作,依法依规严谨规范进行答复。不断丰富解读方式,采用图表、一问一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方式,加大对政策的主要内容、核心举措、适用对象、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等方面内容的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无。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4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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