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75999/2023-28681
乐平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乐平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3-01-30 访问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公布乐平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 、总体情况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紧密结合实际,积极做好城市管理系统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1.健全了组织机构。组织机构的完善为我局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实有力的保证。成立了市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局综合股为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工作股室,明确一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和信息宣传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融为一体,整体同步推进。

2.加强了网络平台录入。认真抓好门户网站录入,全年公布工作动态、通告公告等共计66条,实现网站信息日日有更新,确保了信息的时效性,提高信息流量和服务水平。

3.明确了主动公开内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必须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部门领导、机构设置、决策文件、行政权力、财政信息、行政执法公示等。

4.建立了规范的工作机制。要求局领导和股室负责人要严格把关对相关信息。确定需要公开的,尽量在第一时间内在“江西省乐平市门户网站”、“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等网站予以公开,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线下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加强和市政府政务服务部门沟通对接,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做好门户网站更新、管理和维护等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局及时安排专职人员参加政府政务部门和上级信息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业务水平。

(四)平台建设

2022年度,认真负责维护乐平市门户网站统计信息栏目,及时更新网站涉及统计相关数据,提高发布时效。

(五)监督保障

为切实加强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城管局在信息工作机构建设上,由1名局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1兼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其他专业同志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数据保障工作。加强和市政府办政务主管部门沟通,对系统检测中发现我局网站中存在的更新不及时、错别字、错误链接、政策解读不配套等问题,及时纠正,对市政府下发的《乐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检查通报》中涉及市城管局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5

1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51 410

141

行政强制

2 0

2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数量 0 0 0  0 0 0 0

三、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健全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制度,确保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不断夯实工作基础,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部门联动机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加强和上级部门对接咨询,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进行更新有关栏目,并按照我局报送的规范化清单进行更新;

二是加强审核把关力度,确保制度保障到位。加强对本单位向外发表的稿件进行审核把关,确保“三审三校”、读网巡网制度落实,坚决杜绝因运营管理不善、稿件审核不严、错字漏字等问题出现。

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办事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乐平市城市管理局

2023129

1—

相关文档:
相关附件:
编辑: (乐平市城市管理局)
关闭
打印

主办单位:乐平市人民政府承办单位:乐平市大数据中心ICP备案号:赣ICP15003826号-2

地址:江西省乐平市大连新区为民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0798-6568602 电子邮箱:lpic@jdz.gov.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602810028 赣公网安备:36020002000383

江西乐平市政府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