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等文件精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进一步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了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领导,健全政务公开组织体系。为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委着眼于建立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我委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有关职责。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我委通过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责任、审核、监督等制度,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规范内容,提高政务信息质量。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重点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发布疫情相关信息,积极推送疫情防控科普知识,受到市政府充分肯定。
(三)运用载体,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形式。一方面对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开展系列宣传和专题宣传,让人民群众了解、关注和支持发展和改革工作;另一方面,提高发展和改革工作的透明度,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四)及时公开,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通过乐平市卫健委栏目公开信息162条。公开的内容包括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总结计划等内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没有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我委2021年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3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减少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减少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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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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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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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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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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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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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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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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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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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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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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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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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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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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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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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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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委2021年度在整体确保动态信息数量的同时,更注重信息的时效性,在公文公开方面,秉持着“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机关向外发布的各类可公开公文进行公示。但还存在信息面不够全、敏感性弱等不足。
在新的一年里,我委将进一步加强研究、应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提高信息敏感度。加大工作力度,以确保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