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以服务全市经济,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以全力打造透明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为目标,及时规范开展林业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营造保障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新氛围,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市政府要求,市林业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公开形式,及时更新有关林业方面的各类信息,确保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2020年,没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没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通知》精神,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公开的内容包括政策文件、政策解读、财政信息、计划总结等,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没有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 |
0 |
182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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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4 |
-1 |
243 |
行政强制 |
8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6件 |
3558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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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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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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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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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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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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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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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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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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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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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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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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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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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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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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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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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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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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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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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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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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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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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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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平台有待进一步创新丰富。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属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继续及时、准确公布各项信息。
3、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