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民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乐平市民政局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乐平市民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8年,乐平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职责。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在贯彻落实《条例》的过程中,民政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了《乐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乐平市民政局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乐平市民政局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乐平市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等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责任追究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同时进一步规范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操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三)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2018年,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进步,信息质量进一步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
2018年,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一是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努力学习《条例》、相关工作部署及规范,以及政府信息界定、保密、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政策咨询等内容。二是搭建宣传平台。认真做好宣传,有效拓展政务公开渠道。三是通过媒体广泛宣传(报刊、网络发布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本局网站、报刊、宣传栏、公示栏、发文等形式进行公开各项政务信息206篇(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以工作动态、法规文件和概况信息等三大类信息为主,人事信息、执法依据类等方面信息进一步补充增加。
(三)信息公开形式
从主动公开的形式看,市政府网站起到了第一平台和主渠道作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在政府网站开通了依申请公开入口,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2018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宜。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成效,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2019年,我局将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新的突破。
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该公开的要做好保密工作。
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按照及时便民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的有关功能;不断增强信息量并提高时效性,增强公开效果。
三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本局在2019年将围绕本局职能,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四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我局将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的情况和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改进措施和办法,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政务公开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展覆盖面,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规范本局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