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向社会公布乐平市风景旅游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一、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市旅游局按照《条例》的要求,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领导组织,强化监督,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市旅游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5条,包括国家有关政策法规、部门动态、财经信息等。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6年市旅游局信息公开没有发生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及政策解读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市旅游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行政复议情况
2016年市旅游局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情况。
六、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市旅游局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情况。
七、举报投诉情况
2016年市旅游局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情况。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情况
2016年,市旅游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费的情况。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市旅游局建立起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成立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各股室长为成员。明确办公室作为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指派专人专岗负责,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达到了“全覆盖”和“无缝隙”,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充分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十、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公开内容、公开方式上还有待提高,深化。今后我局将进一步规范、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
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办公自动化建设相结合,提高工作实效。
二是完善载体建设,拓宽信息公开工作渠道,通过报刊、电台、电视、网络、公示栏等多种载体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以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三是加强学习与交流,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