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75999/2021-17544
接渡镇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乐平市接渡镇 发布日期: 2017-01-20 访问量:

本报告由接渡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至2016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6年以来,接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办的精心指导下,认真围绕重点工作和年度目标任务,按照“依法公开”的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我镇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精心组织,强化领导。一是及时充实工作力量。由于人事变动,我镇及时调整了分工,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延续性,并调整充实了工作力量参与政务公开工作,使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得到了有效充实。二是压实工作责任。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为全镇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健全机制,完善制度。近年来,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我镇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不断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了《接渡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接渡镇12345政府热线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目前,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体系建设已基本完成,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三)明确目标,强化监督。今年以来,我镇多次召开会议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传达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和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围绕政务公开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情况,今年以来,与其它督查事项整合,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督查1次,涵盖11个镇级办公室(站所)、29个村委会,有效助推了全镇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四)夯实基础,提升成效。一是及时更新完善相关信息。及时在政务公开网公开政府文件和相关工作动态信息,确保更新及时,信息准确。二是认真履行公开责任。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公开时限内公开政府文件和相关信息。20161月1日至201612月31日共在乐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63条。其中今年以来发布政府动态信息37条,概况类信息7条,发布通知公告17,三公经费2条,有效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扎实开展宣传。充分利用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各村的综合服务平台电视和各村“大广场、小喇叭”及政务公开专栏对政务公开知识、财务信息、工作动态、考核结果等相关信息进行了及时有效的宣传和公开,有效提高了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可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7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公开的方式和渠道还不多;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3.宣传手段还不够丰富。

(二)改进措施

1、我镇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不断提高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不断补齐工作短板,确保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2、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贯彻力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3、扩大宣传,拓宽公开渠道,让社会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内容、服务方式,提高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相关文档:
相关附件:
关闭
打印

主办单位:乐平市人民政府承办单位:乐平市大数据中心ICP备案号:赣ICP15003826号-2

地址:江西省乐平市大连新区为民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0798-6568602 电子邮箱:lpic@jdz.gov.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602810028 赣公网安备:36020002000383

江西乐平市政府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