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特编制民政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
2016年,民政局紧紧围绕市委和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意见,以及《条例》和《规定》,顺应“互联网+政务”发展趋势,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联动,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提升工作透明度,助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民政局历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主要责任人要求局各股室、中心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需求引领、问题导向,注重工作推动落实、落地、落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了局党组统一领导,各股室、中心密切配合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将公开工作列入局年度重点工作予以推进,认真编制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责任,结合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
(二)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规范网站发布管理有关事项,营造良好有序宣传格局。为此民政局严肃投稿纪律、信息管理、信息发布,强化督促检查,积极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使网站信息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深入推进主动公开。切实发挥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充分调动各股室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做好要闻、动态、政策解读等信息的更新发布工作。2016年通过民政局门户网站等渠道发布信息。通过信息公开的渠道、内容和范围的不断扩大,实现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有效结合,切实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
(四)强化制度保障和人员培训。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文件定密、信息公开和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平台和信息安全,依法规范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民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认真对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将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6年度民政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领导信息,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财务预决算等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一是通过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发布信息。二是通过瓷都强化宣传报道、法规解读、理论探讨。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民政局在履行信息公开职责过程中,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民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为了进一步做好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为加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创造良好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加大政策解读的力度和内容,密切关注社会公众期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三是公开的渠道还比较窄、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受众面不广,还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在微信等新媒体上的宣传力度,加强互动,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