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口镇LF—01地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拨用方案公告

信息来源: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6-01-16 访问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部令第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政策规定,计划将一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拨用方案公示。
该宗地土地拨用计划内容公告如下:
序号 土地坐落 土地面积(公顷) 土地用途 规划批准文件及使用条件 拨用单位
规划批准文件 规划使用条件
1 名口镇流芳村 4.333736 1001(工业用地) 乐规条字(2026)001号 1.建筑密度:≥40%
2.用地面积:43337.36平方米
3.绿地率:≤20%
4.建筑限高:≤14米
乐平市名口镇流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26日,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1月2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98-683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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