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数字产业集群培育试点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乐平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
2025-12-02
访问量:
各设区市财政局、数字经济主管部门,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 经济发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数字经济集聚区 培育提升行动”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培育壮大数字经济发展动 能,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决定开展数字产业集群培育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相关附件,赣财建〔2025〕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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