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区燃放,切勿心存侥幸!

信息来源: 乐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6-02-15 访问量:

春节临近,年味愈浓。连日来,乐平公安全警动员,开展了高密度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然而,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顶风作案!!!

01

2月14日16时许,城东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日常巡逻时,接到线索:大连路某重工店门口,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该店门口地面上残留着少许刚燃放完的爆竹碎屑,显然是被匆忙清理过,经现场询问,店主胡某承认了自己违规燃放的行为。

经了解,胡某近日喜得孙子,心里高兴,便想着放挂鞭炮庆祝一下,图个喜庆热闹,却将自家处于城市禁燃区的事情抛于脑后。民警对胡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明确指出禁燃区域内任何时间、任何理由都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目前,违法行为人胡某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02

“噼里啪啦……”2月14日18时许,一阵突如其来的烟花燃放声,打破了傍晚的宁静。接渡派出所民警正巡逻至万宇城小区门口,循声望去,只见夜空中瞬间绽放出朵朵烟花,五彩流光、转瞬即逝,刺耳的爆鸣声在小区上空久久回荡。

燃放地点处于居民区,民警意识到事态严重,一旦因燃放掉落的火星引发火灾,后果不堪设想,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并将当事人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万某因弟弟结婚,心存侥幸,便在小区门口燃放了2箱烟花,公然违反禁燃规定。面对确凿证据,万某对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万某已被依法行政处罚,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03

近日,城西派出所民警巡逻至乐平市第四中学附近时,发现路面有燃放爆竹的痕迹,民警立即上前核查,原来是居民吴某家中正在办结婚酒席,为了增添喜庆气氛,他在路边燃放了一挂爆竹。

马路边公然燃放爆竹,还是在城市禁燃区,路边行人往来,无疑存在安全隐患。放完后,吴某倒是挺自觉,主动将地上的爆竹碎屑清扫干净,但他或许没意识到:清扫了碎屑,却清扫不了违规燃放的事实。民警当场将其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面对询问,吴某承认了自己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重申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相关规定,讲明了在禁燃区燃放的危害性。

最终,吴某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04

2月14日15时许,乐平市东湖名都小区内,城南派出所民警,正像往常一样开展执勤巡逻,走到某单元楼下,民警停下了脚步,地面上残留着一地红色的爆竹碎屑,在一片整洁的楼宇间显得格外扎眼。

小区内楼栋密集,人口稠密,任何一点火星都可能带来不可预估的风险,面对这一情况,民警当即警觉起来,势要揪出这“肇事者”。

经过走访调查,民警很快锁定了当事人王某。面对询问,王某坦言:“今天女儿出嫁,大喜的日子,图个吉利热闹,就在上午9时许燃放了一挂爆竹。”喜庆可以理解,但法律的“红线”不能踩。最终,王某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依法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春节临近,喜气渐浓,乐平公安提醒广大市民:请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莫因一时侥幸,让“热闹”成“隐患”,文明过节、平安是福,让我们共同守护这份团圆与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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