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公安冬季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在行动!

信息来源: 乐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6-02-11 访问量:

春节临近,年味渐浓,烟花爆竹也成了抢手年货,但要提醒大家,售卖烟花爆竹,可不是“摆个摊、进点货”那么简单,无证私卖  非法经营,不仅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还会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安全过年,守法经营,才是真正的团圆平安。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未经许可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切勿以身试法。

这个“年货”可囤不得!

"噼里啪啦"的年味儿还没闻着,有人先给春节添了把"火"!2026年1月29日,乐平市公安局礼林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一处民房内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间民房内可谓“别有洞天”:成箱的烟花爆竹堆得像小山,现场却连一具灭火器都没有,更让人后怕的是,屋后就是居民区,旁边还紧挨着一片树林,这哪里是在存“年货”,分明是埋了颗“定时炸弹”!

经现场清点,共查获爆竹52挂、烟花22箱,民警依法当场全部予以收缴,并将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嫌疑人程某海“请”回了派出所。

经查,2026年1月下旬,程某海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许可证及相关资质的情况下,擅自从外地采购了一批烟花爆竹,然而货物运回后,他却犯了愁:“这么多烟花爆竹,放哪儿好呢?”思来想去,便盯上了塔背村祠堂附近一处空置民房,他觉得这里空间大,又通风,自认为是“完美仓库”!于是,便悄悄将烟花爆竹搬了进去,没想到仅仅过了几天就被民警查获了。

“这些烟花爆竹我打算过年时自家放掉,要是朋友有需要,就卖点给朋友。警察同志,我知道错了……”面对民警的询问,程某海后悔不已。

目前,民警已将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依法扣押,并移交至烟花爆竹专营公司处理,违法行为人程某海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过年想赚“快钱”?

无独有偶,近日,礼林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日常巡逻排查时,发现洄田渡村一商店内非法存储大量烟花爆竹,且现场无任何消防设备,不具备存储烟花爆竹的安全条件,一旦遇到火星,后果不堪设想,不仅会危及店主自身安全,周边群众也会被牵连!

民警立即行动,现场收缴存放的爆竹20挂,并将店主汪某根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最近快过年了,买烟花爆竹的人多,我就想着进点货放在店里卖,赚点钱用……”汪某根坦言,其在无烟花爆竹存储的相关资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购进一批爆竹,还专门租下一处民房当作“临时小摊”,原以为只是“小打小闹”不要紧,没想到生意才做了几天,刚卖出几挂鞭炮就被查获了。他事后感慨道:“现在想想真是得不偿失以后再也不干这种糊涂事了!”

目前,民警已将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依法扣押,并移交至烟花爆竹专营公司处理,违法行为人汪某根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不仅违法,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广大市民朋友一旦发现线索,请立即举报,同时提醒大家,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务必遵守相关规定。

下一步,乐平公安将持续加大对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及时消除烟花爆竹安全隐患,为广大市民春节期间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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