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近日,乐平公安通过缜密侦查,依法查处2处非法储存窝点,及时消除了潜在的安全风险,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
01
10月31日,洪岩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一商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店主甘某神色慌张、行为异常,这一细节引起民警高度警觉,随即依法对其经营场所及相连的自住房进行全面检查,现场查获爆竹61挂、烟花3箱。

这些危险物品被随意堆放,储存环境为完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居民自住房,现场无任何防火、防爆设施,与生活区域毫无隔离,一旦发生燃烧爆炸,后果不堪设想,严重威胁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随后,民警依法将涉案烟花爆竹使用专车运送至烟花爆竹仓库进行扣押,并将违法嫌疑人甘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甘某原有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已过期失效,其在未重新获取合法资质的情况下,为追求非法利益,抱着侥幸心理,私自购进这批烟花爆竹,并储存在自家生活区域,准备在销售旺季非法出售。
“民警同志,我知道错了,以后再也不抱有侥幸心理,一定合法合规经营。”到案后,经过民警的严肃批评与普法教育,甘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目前,违法行为人甘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02
自“平安乐平4号”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十里岗派出所持续保持对“九小场所”的安全监管高压态势,全面强化日常巡查与隐患排查工作。11月1日,在专项行动的强大震慑下,辖区一商店店主董某主动来到派出所投案,如实交代其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你们民警天天检查,我心里实在没底,想想还是主动交代算了。”据董某交代,其前段时期从众埠镇购进一批烟花爆竹,本想趁下半年销售旺季牟利,不料货物尚未售出,就见到公安机关频繁开展安全检查,迫于压力的他这才主动投案。
随后,民警前往其储存现场进行核查。

只见在该商店狭小的货仓内,大大小小竟违规堆放各类规格爆竹62挂,存放环境杂乱、空间密闭,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一旦因意外引爆,后果十分严重。民警依法对上述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予以当场收缴。
经查,董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储存危险物质,其行为已构成违法。
目前,违法行为人董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
烟花爆竹属于危险品,非法储存、运输、销售和燃放行为,不仅违法,更是对自身和公共安全的不负责任。乐平公安将持续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规定,若发现身边存在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线索,请及时拨打110进行举报。让我们携手,共同筑牢安全防线,营造平安、祥和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