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和完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工作机制的通知

信息来源: 优化营商环境指挥部 发布日期: 2023-11-18 访问量:

各乡镇(街道办),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打造具有乐平特色的乐易办营商环境品牌,决定在全市建立和完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工作机制,全面对标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及监测事项,围绕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和完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指标长+专班工作机制

成立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小组工作机制,对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中的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获得用水

用气、登记财产、纳税、办理破产、获得信贷、执行合同、劳动力市场监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务服务、知识产权创造保护与运用、市场监管、包容普惠创新等16项一级评价指标,成立指标长及专班,每个指标专班仍由各市领导担任指标长,指标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专班班长,各指标专班负责本专班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及该指标评价、考核有关工作。各指标专班办公室设在牵头单位所在单位,承担本专班日常工作。

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工作责任制

各营商环境指标长负责整体推动指标优化提升,协调抓好该一级指标的评价考核工作;指标牵头单位要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本单位一把手工程,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主动向上对接、积极组织会商,扎实推进各项指标事项落地见效;指标牵头单位根据评价指标内容变化对责任单位做相应调整,指标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主动配合,对承担的指标具体事项深入研究、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各指标牵头单位、指标责任单位(详见附件)明确后,在2023年度全省营商环境考核结束前原则上不得调整变动人员,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需报市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指挥部改革创新组同意。同时,责任单位与牵头单位对营商环境考核结果承担同等责任。

三、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会议机制

营商环境指标长调度会议:由指标长组织召开,指标专班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和工作实际召集会

议,调度会商指标优化提升工作,分析指标短板和不足,研究并落实优化提升工作举措,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标长调度会议原则上每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要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至有关部门落实。

营商环境指标专班会议:由专班班长组织召开,专班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进一步落实落细指标长会议精神,指标专班会议原则上每个月至少召开2次。

营商环境指标碰头磋商会议:由指标专班办公室组织召开,专班成员单位具体工作人员参加,对指标各项举措推进过程中的有关情况进行交流磋商,指标碰头磋商会议原则上每周至少召开1次。

各指标专班每月将会议情况、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会议材料报送市营商办备案,市营商办定期收集梳理报指挥长了解掌握。


乐平市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指挥部    

202311月13日


相关文档:
相关附件:
关闭
打印

主办单位:乐平市人民政府承办单位:乐平市大数据中心ICP备案号:赣ICP15003826号-2

地址:江西省乐平市大连新区为民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0798-6568602 电子邮箱:lpic@jdz.gov.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602810028 赣公网安备:36020002000383

江西乐平市政府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