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乐平市 2024 年老旧小区及周边基础设 施改造提升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信息来源:
乐平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
2026-01-09
访问量:
乐发改投资字〔2024〕110 号
乐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报来《关于乐平市 2024 年老旧小区及周边基础设施改
造提升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申请报告》及有关材
料收悉,经我委组织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
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尽快启动
2024 年度老旧小区及周边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二期项目,依据
《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 712 号)、《江西省政府投资
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51 号),同意建设乐平市 2024
年老旧小区及周边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二期项目。
(项目代码:2408-360281-04-01-929757)。
项目单位乐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乐平市城区。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雨污管网、道路、
建筑公共部位修缮、绿化、亮化、四网合一、智能安防等。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 10 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 2817.19 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
资及申请中央资金。
六、招标内容:严格按照景发改重点字[2023]180号文件
执行,见附件。
七、请乐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
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 251 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
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
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
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
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
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51 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
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
决定。
九、请乐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
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
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
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
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
其规定执行。
乐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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