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13日至4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审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6月1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审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从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的高度,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作为政治任务抓整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专题部署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市委书记林卫春同志主持召开书记专题会议讲话精神和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巡察反馈意见。8月中旬,组织召开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对照检查,深挖思想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巡察是政治巡察,巡察整改必须抓住政治建设这个根本,把巡察整改与强化政治机关意识相结合,与审计高质量发展相结合,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改效果。
(二)压实主体责任抓整改。局党组牢固树立“整改由局党组推动,问题从局党组改起”的鲜明导向,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巡察意见反馈后,我局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上率下、统筹谋划推进整改工作,先后主持召开党组会5次,研究巡察整改相关议题7项,明确目标责任,细化阶段任务,提出工作要求。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牵头负责并抓好分管领域的巡察整改工作。
(三)坚持有力有序抓整改。局党组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研究制定了《中共乐平市审计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和《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审计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清单》,将巡察反馈的问题及意见建议,逐条分解为127条整改措施,逐一明确了整改内容、整改时限和具体责任人,保证了整改事项“件件有措施,事事有人抓”。整改推进过程中,我们坚持科学统筹、分类推进,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整改期间,先后召开局党组会5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工作推进会5次、报送工作推进台账2次,确保以严格的要求、严谨的作风、严密的举措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落实。
(四)坚持标本兼治抓整改。对巡察反馈意见,局党组立足全局,坚持从思想、制度、机制和作风入手,深挖问题根源,对症施策,逐项逐个问题加以解决、全面校正,务求“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坚持把整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同整改其他关联问题相结合,把解决突出问题与解决深层次问题相结合,举一反三,抓源治本,深入查找制度机制层面存在的漏洞和短板,从整体上建立和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与举措,切实解决了一批影响和制约审计发展的突出问题。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
根据市委第一巡察组指出的主要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局党组将反馈的3大类14个问题细化分解为46个具体问题,提出了127条整改措施,经过3个月的集中攻坚、务实整改,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46个问题,有45个已完成整改,1个部分完成并持续推进。
(一)关于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效果。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每月集中学习制度,2023年6月以来,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等,先后组织集中学习研讨3次、观看视频2次、赴瑞金、于都红色教育基地开展教育活动1次。二是为全局党员干部配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党的二十大文件汇编》《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百问》《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理论书籍,发放《读书笔记》《党的二十大学习笔记本》,每月对中心组成员学习笔记和撰写心得体会情况进行检查。三是组织汇编《乐平市审计局政治理论学习应知应会500题》,通过局内网普及全局人手一册,并分别于今年7月、8月进行了两次政治理论知识测试,增强学习效果。
2.规范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一是制定印发《中共乐平市审计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管理制度》《中共乐平市审计局党组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促使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二是及时调整并明确了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名单。三是自巡察指出问题以来,中心组已集中学习3次,每次均由党组负责人审定学习计划、研讨专题,按规定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和考勤,杜绝了非党员做会议记录、领学和交流发言现象的发生。
3.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成果转化,有效指导审计工作实践。一是局党组坚持学以致用,围绕新形势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聚焦审计信息化建设、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政府投资审计等重大课题和现实问题,推动学习成果转化。截至2023年8月底,已形成7个调研课题成果,并转化运用于审计工作实践。二是主动对接省审计厅和景德镇市审计局,全面启动“金审三期”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2台网络接入区路由器和防火墙关键性技术设备及终端设备台账信息的安装调试,配套电脑31台,并同步完成软件安装及后期培训等工作。该项目的建成使用,将为推动我局审计信息化建设和开展大数据审计提供了重要科技支撑。
4.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一是2023年7月,局党组及党组中心组分别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进行了补学,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二是按照审计署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和景德镇市审计局的要求,我局每季度均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及时报送上级审计机关。
5.突出审计重点,强化审计监督。一是我局在对乡镇、国土、环保、水利、林业、农业等涉及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的单位领导进行摸底的基础上,于2023年6月、7月先后派出3个审计组,分别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进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对众埠镇和后港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促使领导干部切实担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二是经市委审计委员研究批准,及时印发《乐平市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重点安排疫情防控、土地出让专项审计调查2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16个,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3个,高标准农田建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教育系统和国有资产等项目审计4个。
6.发挥审计震慑作用,提升审计监督效能。一是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重点部门、单位的审计,截至2023年9月,已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审计结果2份,着力揭示和反映经济社会运行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和风险隐患。二是按照《江西省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协作配合工作规程(试行)》,参加景德镇市委巡察1轮2人(次),参加乐平市委巡察2轮4人(次),向市住建、市财政等主管部门移送问题线索2个,有效发挥了审计震慑力。
7.多措并举打造审计精品项目。一是对引导“生产”审计精品项目指标设置进行探讨,进一步补充完善了《乐平市审计局优秀项目评比标准细则》。二是首选《乐平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市本级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作为2023年重点培优项目。三是着力在审计成果加分项上谋求创优突破。截至2023年9月,已移送审计发现问题线索2个、撰写审计结果报告2项。
8.加强对社会审计的指导、监督。一是2023年9月,我局会同市政府投资项目结算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复审中介机构审计工作会议,对参与我市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复核的13家中介机构20余人进行业务指导,进一步强化了中介机构服务意识、质量意识和风险意识。二是提请市政府投资项目结算领导小组研究通过《乐平市社会中介机构(复核)考核规定》,并计划于2023年9月中下旬,由市结算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同部分项目建设单位对13家复审机构进行了年度考核。三是及时跟进中介审计动态,向审计进度滞后的3家中介机构下发了《审计进度督促函》,对2个项目中介审计结果进行了复核,并责令相关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核减金额进行据实调整。
9.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一是着力高质量推进审计全覆盖,谋划建立乐平市全域审计项目库,研究制定了涵盖财政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专项资金、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国有企业中长期审计规划(2023-2025年),将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相结合,通过滚动实施,增强审计项目计划的科学性和连贯性,避免重复审计,确保周期内既有效覆盖又不留盲区。二是强化审计项目和组织方式“两统筹”,积极推行“1+N”审计模式,2023年6月以来,先后对6个单位“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审计”、2个单位“财务收支+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离任”进行了审计监督,促使审计覆盖面和审计效益不断提升。三是考虑到2023年审计项目计划已经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实施,今后我局将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党委部门进行审计。
10.切实提升审计监督质效。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准则》,我局严格执行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制度。截至2023年5月,针对巡察指出的跨年度审计问题,涉及2019-2022年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的项目,均在次年按规定程序报请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后进行了调整,目前除了2022年尚有5个正在推进外,其他项目已在合理周期内完成审计。二是今年6月、8月,我局对上年延期审计项目先后进行了2次专项调度,并督促相关建设单位及时报审,截至2023年9月尚有3个项目未送审。三是我局对年度审计计划项目实行挂图作战,每月召开局务会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督导,促使审计人员进一步提升审计监督质效。
11.加大政府投资审计力度。一是2023年新进招聘审计人员1人,扩充投资审计队伍,缓解人少事多矛盾。二是强化专业培训,提升审计人员业务水平。截至2023年9月,局自行组织开展投资审计培训2次28人(次)、参加上级审计机关培训1次14人(次)、选送参加审计署计算机业务培训1人(次)。三是购置投资审计计价、算量软件7套7000元、无人机、照相机等其他审计现场勘察专用工具5件,有效保障了投资审计的实际需要。四是今年6月以来,对3个政府投资审计项目进行了审计,平均核减率达9.8%,为市财务挽回和节约了大量“真金白银”。
12.强化审计质量管控。一是按照《国家审计准则》,严格实施程序控制。每一个项目均充分做好审前调查,针对性编制审计实施方案,由主要领导审批后实施。进一步优化“OA”审计系统操作,实行留痕管理,做到程序合法合规,留痕迹,可追溯,能检查,确保审计全过程、各环节得到有效管控。二是充分发挥审理提质把关作用。巡察期间对审理机构2名人员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充实审理队伍;2023年5月,汇编印发《审计发现共性问题清单》,分10个领域355个不同性质的问题,为审计人员提供常见问题表现及其定性处理法规依据;对审计组提交的不完整或存在重大疏漏的审计资料提出补充或修正意见,并督促补充、修改完善;对重大项目,提前介入,采取线上、线下与审计组同步现场审理等方式,当面指出取证、引法、定性等问题,提高审计质量,规避审计风险。三是修改完善《乐平市审计局审计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审计质量控制程序、内容、过错责任的追究范围和追究方式等,为提高审计质量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四是持续推进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工作,截至2023年9月初对上年度实施完成的审计项目均立卷归档,并对2021-2022年度审计项目质量情况进行了检查评比。
13.扎实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一是2023年8月,我局研发并启用审计项目管理系统平台。该平台从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清单、整改动态记录到完成整改销号,形成了整改全过程管理闭环,实现了对审计整改的统计分析、跟踪督促和监测问效。二是2023年7月12日,研究制定《乐平市审计局审计整改工作暂行办法》,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范围内容、组织管理、调度管理、调研督察及结果运用进行规范,为做好跟踪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提供了有效制度保障。三是坚持每月召开局务会,对审计整改推进情况进行分析讲评,督促审计组及时跟踪被审计单位认真做好并反馈审计整改情况。四是针对巡察指出的塔前镇无依据收费行为问题,截至2023年7月止,塔前镇人民政府已将94万元全部上缴市财政。
14.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一是局党组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年度履述内容。2023年8月30日组织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传达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听取2023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并对意识形态领域重点工作进行部署。二是始终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置于党的事业的重要位置抓牢抓实。2023年6月以来,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组织学习1次、利用审计微信公众号正面宣传发稿15篇、参加全市网信学习培训2人(次)、组织局内部网信安全暨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检查2次、收集建立意识形态资料台账1套。
15.扎实抓好阵地建设。一是2023年7月,经局党组研定成立乐平市审计局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面、统筹、组织局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党总支部委员黄伟同志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二是制定《乐平市审计局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工作制度》《乐平市审计局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宣讲制度》。三是通过有效整合阵地资源,进一步完善实践所的标准化建设,各类软硬件设施基本配套到位,做到有组织、有标识、有场所、有制度、有计划、有队伍,今年7月以来已开展实践活动3次。
16.加强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定《乐平市审计局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发布、更新和日常监管等工作。信息发布执行“两级审核制”,由管理员编辑校对、综合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复核把关后发布,对涉及重大或者敏感信息必须经局主要领导签字后发布。今年6月以来,已先后发布审计动态、最新公告、重要政策文件、重要会议等各类政务信息15条。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7.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一是制印《2023年度乐平市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方案》《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严格对照执行。二是各司其职,定期听取、部署、监督检查,有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截至2023年9月,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会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1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参与全市作风治理2次,追责处理2人。三是2023年6月28日,局召开政治谈话会,主要领导与其他班子成员及科级以上干部共8人进行了集体政治谈话,会上严肃指出大家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18.加大内控制度执行力度。一是对局原有内控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规范,截至2023年9月底,共修订2项、新制定13项,统一印制《乐平市审计局内部制度汇编》下发全体审计人员执行。二是加强对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进行监督管理。2023年6月以来,局派出检查组与审计项目同步实施现场监督检查,通过听取审计汇报、查阅资料、与被审计单位座谈等方式,及时掌握审计组工作开展和廉洁从审情况,并收回《审计人员廉洁从审情况反馈意见表》8份,促使审计人员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
19.严格行使自由裁量权。一是针对巡察指出的临港镇私设帐套问题,经审计组跟踪督办,被审计单位于2023年7月已将涉公资金全额转入镇财政专户,并对原私存个人账户进行注销。二是严格执行审计、审理分离制度,把问题处理处罚尤其是自由裁量权的运用情况作为审计质量检查及项目审理的重要内容,对裁量事实、依据不清,说理不够合理、规范的事项坚决纠正,有效监督约束自由裁量权的使用。三是今年6月以来,我局坚持每月局务会学习交流制度,先后重点学习了《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内容,促使审计人员系统掌握审计执法的范围、对象、权限和手段,确保自由裁量权规范行使、阳光操作。
20.加强审计资料管理,规避泄密风险。一是修订完善《乐平市审计局保密管理工作制度》,局综合股专设保密员,负责对涉密文件、资料、载体和审计档案等进行日常监督管理。二是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专题集中学习等方式,加强对《保密法》和审计法中有关保密规定的学习,不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严防发生失泄密事件。三是针对巡察指出的18名保洁临聘人员问题,经核实除8名常年聘用审计人员外,其余10名临时保洁人员,于2023年7月12日经党组会研定已全部清退。
21.加大“一岗双责”落实力度。一是进一步健全细化日常管理和工作纪律制度,局每周不定期对全局干部职工工作纪律、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进行督查,每月对上下班出勤情况进行通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严肃问责、堵塞漏洞、强化管理。今年6月以来,先后开展工作纪律检查12次、张贴考勤通报3期。二是巡察期间,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原则,局党组书记、局长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负责人分别签订《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共16份,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任务。
22.扎实履行纪检派驻监督责任。一是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党的二十大精神、监察法、纪委工作条例、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等内容,进一步强化派驻人员的履职意识和监督能力。二是巡察期间,会同市审计局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1次,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半年监督检查,对政治生态情况分析研判,有力推动了驻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三是切实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巡察反馈以来,已完成对9名科级以上个人廉政档案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先后参加“三重一大”等会议3次,不定期组织开展日常工作纪律监督检查6次,利用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发放廉政提示2批次18人(次),针对特定事项进行工作提示1次,对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跟踪督促5次,对开展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专项整治督查3次,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推进工作参与并督查4次,对市审计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建工作、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情况等综合督查1次。四是加强执纪监督问责,针对案件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3.进一步拓展纪检派驻监督方式方法。一是2023年6月以来,通过列席市审计局党组会议,对“金审三期”设备采购、人员上编聘用、重大资金发放、重大活动资金支出、聘请第三方审计咨询服务、固定资产清查处置等10个涉及“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零距离监督。二是通过明察暗访,对上班纪律、节假日执班、公务接待、创文工作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使驻在单位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强化纪律教育、严格作风养成,切实把各项纪律要求落细落实。三是通过专项监督,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职人员经商、财务管理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驻在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发生。
24.进一步端正“文风会风”。 一是今年6月26-29日,我局选派2人参加为期3天的全市行政办公人员学习培训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我局行政办公能力。二是研究制定《中共乐平市审计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织生活和会议记录制度》,进一步对会议记录人员的选定、监督检查、内容及保管等进行了明确,并要求做到每次会议记录规范严谨,确保会议记录的严肃性。
25.严明制度措施,强化工作作风。一是严格落实审计组组长负责制,由审计组组长对审计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汇总,每周向所在业务股、每月向局务会报告审计项目实施情况。二是建立完善“OA”办公系统,严格“层级管控”,明确审计组成员、主审、组长、所在业务股、审理机构和局领导在业务流程各环节的审核把关,形成人人有责、违规追责的质量层级控制体系。三是统一配发《常用审计文书格式》,明确12个主要审计文书和3种审计文本格式,收集整理审计文书低级错误范例,为审计人员规范编写审计文书提供参考和帮助。四是审理部门对审计组报送材料进一步审核把关,并出具审理意见,对审计组不采纳或未作出不采纳说明的坚决予以退回,从制度上规避审计风险。五是针对巡察组指出的乐审经责决〔2022〕6号审计决定书中出现的错误,已责成审计组收回原审计决定书,并重新向被审计单位正确行文,并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26.从严要求,不断强化自身建设。一是明确由局财务室具体落实工会收缴工作,每月发放工资时按规定代扣代缴,一次性转入工会专设账户。二是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我局组织财务人员重新核算会费标准,并于巡察期间将2023年全局56人按每人每月工资收入的0.5%共计10231元会费全额缴入工会专户。
27.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津贴补贴工作纪律。一是组织财会人员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财务制度、津贴补贴等相关政策进行集中学习,全面提升财务人员的财经工作纪律和财务业务知识。二是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2021年10月以来已按相关财政规定及时全面停止违规发放综治、信访、纪检、误餐补助补贴。三是2023年8月,由局综合股、财务室、分管纪检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全局发放津补贴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今后我局将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28.严格规范工会经费使用。一是通过内网平台组织局财务及工会人员学习《关于转发江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提高工会经费管理水平。二是结合我局工会实际情况,明确2人负责对工会日常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严防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工会经费。三是针对巡察组指出的2020年5月30日“三八”妇女节部分男同志领取物资问题,2023年7月28日相关4名男同志已将物资款800元全额退回局工会专户。
29.加强财务报销审核工作。一是修订完善《乐平市审计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财务报销及审批流程,及时组织全体财务人员学习,要求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审核把关,对经费开支手续不齐全的一律不予报销列支。二是安排财务人员对2019年以来所有账务报销凭证进行检查清理,对存在凭证不规范、审批把关不严等问题,包括巡察指出的2020年6月11日支付办公用品报销发票未明确经手人、证明人,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了补充完善,并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30.严格实行财政预算管理,落实“收支两条线”。 一是针对巡察指出的2020年房租收入未入市财政非税专户的问题,安排财务室进一步核实后,于2023年8月将35200房租收入从局机关账户全额补缴至市财政非税专户。二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2019年以来落实“收支两条线”情况进行自查清理,确保审计行政执法缴款及其他收入一律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今后我局将每年组织自查,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31.进一步堵塞机关食堂管理漏洞。一是研究制定《乐平市审计局食堂管理规定》,对工作用餐、公务接待、物资采购、质量安全等进行明确规范,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有效堵塞食堂漏洞。二是根据工作实际,我局食材采购采取配送制,2023年9月与江西嘉一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蔬菜配送合同》。
32.规范办公用品采购管理。一是2023年8月制发《乐平市审计局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办法》,明确办公用品采购由综合股统一归口管理,并对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领取和使用过程进行规范。二是对大宗办公用品采购严格按照“三重一大”相关制度规定执行,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及打造坚强战斗堡垒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33.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党建引领。一是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召开局党组会6次,其中研究部署党建议题2次,除3次专题研究巡察整改、“三重一大”议题外,每次都有党建议题。二是2023年8月,局党总支书记对2020年、2021年、2022年度党员学习计划雷同、学习出现废止内容的问题的所在中心支部书记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批评。三是2023年8月,局党总支对各党支部上半年党建工作进行了检查,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指正,并要求限时整改。四是研究印发《乐平市审计局2023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乐平市审计局党员学习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五是2023年8月,局党总支组织开展党建知识学习培训,不断强化党建认识,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34.进一步加强党支部管理工作。一是对局党员活动室进行标准化提升改造,为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建设、提高党员素质提供基础保障。二是建立完善党建工作各类台账样本,并下发各党支部对照内容进行填写,同时党总支、各党支部分别指定专人对党建工作资料进行负责管理。三是与市国资融合发展中心协处我局老干部党支活动场所事宜,在未解决之前,明确要求老干部党支部活动可放在原固定场所或局机关党员活动室进行,其他场所开展活动必须报请党总支审查同意,否则将视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四是对巡察指出的2021年以来在亚都酒店召开会议13次的问题,党总支已对老干部党支部进行集体谈话,并提出严肃批评。
35.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支部工作制度。严格落实班子成员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加强对所在党组织党建工作的督促,不断提高支部党建水平,2023年8月,经局党组研定并印发了《中共乐平市审计局党组关于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党支部制度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要求每位班子成员至少定点联系1个党支部,每季度参加定点党支部活动、指导检查工作不少于1次。自该制度建立以来,4名班子成员均到联系点参加座谈会、党日活动、党建工作检查等累计8次。
36.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关规定,促使班子成员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扎实的思想基础。二是2023年8月15日,局党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通过开设电子邮箱、党建微信群等,广泛征求和听取了党内外群众意见,并将收集到的意见原汁原味反馈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个人。会上党组书记带头自我批评,其他班子成员依次发言,一针见血,不以建议代替批评,严肃认真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会议达到了预期效果。
37.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一是制发《关于进一步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的通知》,促使各党支部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做好组织生活的记录。二是2023年9月,局党总支对所属各党支部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指正。今后,我局将加大检查力度,对存在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力的,将严肃追究所在党支部的主体责任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38.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巡察指出问题后,局党组班子成员及党总支委员立行立改,既认真带头参加党组班子及党总支的各项活动,同时又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带头宣传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带头参与讨论支部会议议题,今年7月以来,每名班子成员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均达3次以上。
39.进一步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是2023年8月,局党总支组织开展党建知识学习培训,促使各党支部严格按照民主评议党员规范程序和标准开展党建工作。二是局党总支督促机关党支部对2021年2月22日民主评议党员过程已进行据实完善。督促中心党支部对2022年3月18日民主评议党员定格已进行补充完善。
40.进一步提升“三会一课”执行效果。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7月,自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局党总支向各党支部印发了党内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及各类活动(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课记录、组织生活会、党日活动及学习教育活动)记录模板,对“三会一课”制度及会议记录进行了规范统一,避免今后相关会议不落实、记录要素不齐全的情况发生。二是自巡察指出记录不规范问题后,各党支部严格执行会议记录标准,会前认真做好会议议题的收集整理,会中详实记好会议记录,会后将会议记录报所在党支部书记检查、审阅、把关,并将相关资料由专人保存和管理,做到了每次会议均记录完整、出勤签到记录清晰。三是2023年8月,局党总支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党建培训会,就规范党内组织生活进行了专题辅导讲课。
41.严肃规范支部换届工作。一是针对巡察组指出的中心党支部2022年换届选举,投票人员与实际参会人数不符的问题,已责成局党总支进行调查核实,所在党支部已作出书面澄清说明,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批评。二是集中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党章》等内容,防止今后类似问题的发生。
42.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一是引导各支部及全体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我市有关党费收缴规定要求,促使全体党员不断增强党性意识,自觉按时交纳党费。二是巡察期间,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我局立行立改,指定专人重新核算党员党费缴纳基数,建立完善党费收缴台账。对个别党员漏交2021年1个月、3个月不等的党费问题,相关人员已于2023年7月按规定标准补交党费共计152元。对老干部支部党员党费标准偏低问题,已于今年7月重新核算并报请市直工委审定后,现已按新的核算标准执行。三是建立完善《乐平市审计局党费收缴制度》,并通知各党支部及全体党员认真执行。
43.严格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一是制定《乐平市审计局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工作流程》,明确动议、推荐、考察、决定操作程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机制,强化审计干部队伍建设。二是涉及人事任用,会前将充分征求派驻纪检组的意见,讨论决定时,将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实行民主决策和纪律监督。
44.严格执行干部回避制度。一是针对巡察指出的2021年2月5日,某同志在局党组会推荐晋升职级时未回避的问题,局党组进行了自我反省并要求今后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同时及时提醒该同志加强自我约束,自觉带头落实回避制度。二是2023年8月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认真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强化选人用人的纪律意识和制度要求。自巡察指出问题后,我局研究讨论干部任用及人事调整等事宜,均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45.进一步加强审计人才队伍建设。一是针对巡察组在巡察期间指出审计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我局立行立改,于2023年5月将7名年轻审计人员调整到重要岗位加以历练使用,推动人才各展其能、各尽其才。二是加强与市委编办、人社部门沟通协调,2023年8月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审计人员1人,同时拟申报2024年计划招聘工程类、计算机类各1人,逐步改变审计队伍结构和审计力量不足的问题。三是通过选派外训、以干代训、“老中青”结对组合等方式,进一步优化审计队伍结构和审计业务能力的提升。自巡察以来,我局已先后选送赴南京审计大学计算机中级培训1人、参加省厅组织的专项审计(以审代培)2批次5人。
46.强力推进2019年巡察发现问题彻底整改到位。一是针对“廉洁风险点把控不够严,涉及2016年以来审计中心公务接待没有进行公务网络监督平台”问题,原乐平市国家建设项目预决算审计中心账户于2019年12月已取消并入局机关,2021年8月事业单位改革后该机构已取消,我局公务接待已纳入市公务接待网络监督平台。二是针对“财务把关不够紧,涉及账务手续不全”的问题,2023年7月,重新修订完善《乐平市审计局财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对财务报销及审批流程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组织全体财务人员进行学习,要求财务人员今后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审核把关,对经费开支手续不齐全的一律不予报销列支。三是针对“作风建设不够实中,涉及考勤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于2023年5月,重新修订完善《乐平市审计局日常工作管理制度》并下发执行,并安排专人负责日常考勤和公示制度。涉及“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出现审计处罚偏差”问题,制作汇编《审计发现共性问题清单》,统一配发《常用审计文书格式》《审计发现违规行为适用法规导引》,收集整理审计文书低级错误范例,为审计人员规范编写审计文书、正确引用法规依据、规避质量风险提供参考和帮助。涉及“工作质效不够高,存在以文件传达文件”问题,局党组、党组中心组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常设议题,并结合我局审计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三、持续巩固深化,扎实推进审计高质量发展
经过前一阶段的持续努力,我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离市委巡察整改要求还存在差距和不足,有的整改目标还没有完全实现,有的整改措施还需要持续强化,有的整改成效还需要巩固提升。下一步,我局党组将进一步持续深入抓好后续整改工作,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成果,确保整改任务全面落实到位,切实以高质量整改推动审计高质量发展。
(一)坚守政治站位全程推进整改。我局党组将进一步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一以贯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一以贯之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一以贯之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分管职责。继续以问题为导向,发扬“钉钉子”精神,做到全程不放松,履职不懈怠,紧盯整改重点、难点、焦点问题,持续跟进、用力、全面推进,确保所有问题清仓见底、销号归零。
(二)紧盯目标任务持续深化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善始善终,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整改落实“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一时难以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需要长期逐步努力整改的事项,制定时间表,分期逐步解决,同时加强跟踪督办和检查问责,确保按时全面整改到位。
(三)建立长效机制拓展整改成果。持续抓好立行立改、即知即改、集中整改和后续整改,切实解决巡察发现的主要矛盾、突出问题;注重总结归纳深化巡察整改、促进审计各项工作规范提高的经验做法,固化成效,建立健全有效管用的工作机制,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同时,进一步巩固和放大整改成果,坚持整改促进工作的要求,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审计发展、履行监督职责的强大效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8-6817313;邮政信箱:乐平市A176邮政专用信箱;审计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29485246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