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有关部署要求,要求各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审计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促进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有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审计整改要动真格,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同样重要,必须一体推进。李强总理在部署审计整改工作时要求,不折不扣整改到位,真刀真枪解决问题,及时完善制度规则、堵塞漏洞、加强监管,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再次发生。省、景德镇市、我市党政主要领导也多次作出批示也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各单位压实审计整改责任,推动抓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景德镇市委市政府、我市市委市政府具体工作要求,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坚持以“审计—整改—规范—提高”为主线,强化刚性约束,压实各方责任,深化协同联动,将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摆在同等位置、一体推进。
(一)高位推动压实审计整改工作责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把审计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通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审计整改工作纳入多种监管考核体系。审计整改纳入了市委、市政府督查督办重要事项,纳入了巡视巡察重点内容,纳入了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国资国企等行业监管重点范围,并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
(二)多措并举落实审计整改督促责任。审计完成后,指导被审计单位按要求开展整改,明确整改流程、时限要求及标准规范,帮助被审计单位准确理解审计发现问题的性质与整改方向。为其后续整改工作提供清晰、可操作的指引。以“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为主要抓手,动态关注整改进展,核实整改措施的有效性与真实性。切实履行督促检查责任,通过现场核查、定期报送等多种方式,推动被审计单位全面落实整改任务,确保审计成果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三)协同贯通巩固推进审计整改合力。市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强化贯通协同,齐心协力、多管齐下,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积极探索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有效路径,推动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针对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反映的问题及建议,市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会同市审计局组成整改督办组,赴相关单位进行了督办,全面压实审计整改责任。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开展专题调研,聚焦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重点民生问题开展审计整改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查办反馈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信息共享、线索移交、结果反馈等工作。
截至本报告日,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58个问题中:立行立改类问题138个,已整改129个,正在整改中9个,完成整改率93.48%;分阶段整改问题12个,已经整改7个,正在整改中5个,完成整改率58.33%;持续整改问题8个,已整改2个,正在整改中6个,完成整改率25%。通过整改,整改单位已经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方案,并按照计划时点正逐步加以落实,各整改单位通过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上缴或归还原资金渠道,以及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等积极举措,推动解决了一批建设和改革发展中的顽瘴痼疾,促进了各部门(单位)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的能力提升。据统计,目前已整改金额10408.89万元,已上缴财政金额2268.07万元,已拨付滞留资金1826万元,建立健全各类制度39项,追责问责9人。
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有关部门、乡镇(街道)、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审计整改,大部分问题能够做到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类问题进展也较为顺利。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中,查出应重点整改的问题10个,其中:立行立改类问题9个,完成整改9个,整改完成率100%,分阶段整改类问题1个,正在整改中。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部门预算收支编制不完整问题。一是市财政局为提升部门预算编报质量,组织部门预算执行单位会计人员进行培训,学习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各单位收入全部编入部门预算,不得隐瞒,更不得弄虚作假,确保会计信息质量;二是加大外部监督力度,加强对预算执行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监督检查,对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真实、不合法的行为,该调整的及时进行了调整。
2.关于部门预算部分支出不精准问题。市财政局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一是强化预算编制审核,结合上年度执行情况、项目实际进展和绩效目标进行严格审核,杜绝虚报、高估行为。二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执行率长期偏低的项目,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按比例压减额度,确保预算安排与实际需求相匹配。三是加强绩效结果应用。将预算执行情况与绩效评价挂钩,对资金使用效益低的项目,原则上不再安排新增预算,并视情况收回结余资金。
3.关于上级专项补助资金下达、拨付不及时问题。市财政局进一步健全完善专项资金管理长效机制,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规定时限内分解下达上级专项补助资金。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资金下达各环节工作,切实提升资金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全力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审计指出的未及时下达拨付的上级专项补助资金,指标现已下达,资金已经拨付到位。
4.关于部分预算单位串用指标导致错列支出问题。根据财办库〔2024〕85号文,赣财监〔2023〕26号文省财政厅开发建设了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执行中已相应的上线了相关监控模块,现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已在一体化系统相关股室岗增设了“三公”经费平台预警,如需解除预警需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同时也已组织了各预算单位的财务人员进行了相关业务的培训,强化了预算管理的严格执行及预算指标的规范使用以及“三保”支出的规范使用。
5.关于“以拨代支”将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等资金拨入财政专户问题。2024年9月已严格按照相关原则从各预算单位的集中支付零余额账户中支付,没有再通过财政专户“以拨代支”方式形成支出,已整改到位。
6.关于临时账户长期闲置未核销,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使用问题。账户已撤销,资金已按要求上缴金库。
7.关于违规向非预算单位出借资金问题。2025年1月16日财政公共服务中心已归还该笔款项。现财政公共服务中心账户已撤销。
(二)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中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审计局重点审计了市交通运输局等14个部门的预算执行 和决算草案,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查出应重点整改 的问题72个,其中:立行立改类问题66个,已整改65个,正在整改中1个,整改完成率98.5%,分阶段整改问题2个,已经整改2个,完成整改率100%;持续整改问题4个,已整改1个,正在整改中3个,完成整改率25%。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支出预算执行不严问题。此问题涉及7个部门,10个问题已整改,1个问题整改中。
2.关于民生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此问题涉及5个部门,问题已整改。
3.关于非税收入征缴问题较为突出问题。此问题涉及9个部门,9个问题已整改,3个持续整改类问题,整改中。
4.关于补贴补助报销发放不合规问题。此问题涉及5个部门,问题已整改。
5.关于工程项目管理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此问题涉及5个部门,问题已整改。
6.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此问题涉及7个部门,问题已整改。
(三)国有企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审计局组织开展了相关2家国有企业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企业制度建立不完善、执行上有差距问题。有关单位加强了管理,严格按照要求执行相关议事制度,对后期大额资金支付等重大事项提请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有关公司根据要求完善了“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已制定下发了年终奖绩效考核方案等制度;并针对提出的问题均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2.关于企业补贴等福利发放不合规问题。有关公司均将不合规发放的补助、福利按要求向职工进行了收缴,缴入单位账户。
3.关于纳税申报不实问题。有关公司已向税务部门申报未开票收入,并缴纳税款,有关单位2025年4月已缴纳相关房产税和增值税。
4.关于企业资产运营管理效益不高问题。有关单位正积极催收相关单位租金,长期持续整改中;针对商户欠缴房租租金问题,江西食品厂已经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催缴。
(四)政府投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项目招投标程序不规范问题。被审计单位已召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会议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相应的处理。并纳入政府采购领域警示教育素材,强化相关单位对政府采购程序合规性认识。
2.关于项目管理职责缺位问题。建设单位专门召开了项目部工作会议并完善了变更手续。对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召开了专门的专题会议,强化了管理措施。
3.关于结算管理把关不严问题。审计指出后,建设单位根据《景德镇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据实结算,调整了其结算数据并按照现场实际情况重新绘制了竣工图。
(五)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审计局组织开展了乐港镇(街道)等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有关部署、制度落实有差距问题。对于外来物种防治方面,相关乡镇对排查发现有福寿螺的田块进行了灭杀防治,对境内长有加拿大一枝黄花的田块组织村干部用挖机进行了彻底清除,并在今后继续加大排查。相关乡镇已按要求添置了垃圾桶,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各村垃圾分类的管理与监督。
2.关于存在违规占地、占林、基本农田抛荒现象问题。相关乡镇已对当事人送达责令期限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责令其在期限内尽快拆除,正在整改中;对抗洪抢险和山体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取土已进行了平整复绿造林,目前已全部复绿造林完成且已经通过林业主管部门验收。乡镇对抛荒、撂荒的耕地农田已进行复耕复种,种植油菜等作物。
3.关于环境污染监管防护工作不到位问题。相关乡镇排污设施已完善,并成立了专项巡逻队开展日常巡逻管护工作。
4.关于自然资源资产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相关乡镇加大了对乐安河段河面进行巡查,严厉打击违法捕鱼行为。并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要求沿河村委会指定专人长期巡查,并积极主动配合市渔政执法部门对非法捕鱼的人员进行打击处置;生态环境局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违法企业停止生产和排污。
5.关于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建设滞后问题。生态环境局正在协调相关单位积极推进中。
(六)乡镇(街道)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审计局开展了镇桥等6个乡镇(街道)2022年、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审计。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相关乡镇参照上级管理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并要求严格按照该制度执行;违规领取的补贴已经责令相关人员对违规领取的补助全部清退,上缴财政。
2.关于存在违规套取资金现象问题。违规虚列广告宣传、办公用品等支出套取资金问题,线索移送到市纪委,市纪委均已立案,部分问题已办结,对7名相关责任人做出了处理。
3.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乡镇将涉及应个人负担的费用,已经全部追回上缴财政。针对公款转入个人账户核算问题,相关单位完善了财务核算制度,明确公款转账要求。
4.关于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问题。有关乡镇制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强了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发生。
5.关于资产管理工作薄弱问题。相关乡镇已按照要求进行了补登固定资产入账;有关乡镇对未收缴的租金进行了收缴。
6.关于工程建设管理存在短板问题。对于相互串通投标问题,建设局已经对相关企业作出了处理,对于多计工程造价多支付的工程款问题,有关单位已经将多计的工程款进行了追缴,上缴财政。
三、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2026年,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景德镇市及我市市委、市政府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指导,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发扬斗争精神,认真抓好审计整改,以更高的标准,更严谨的作风,更突出的成效,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