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民政局关于撤销登记社会组织《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按照民政部《关于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和《江西省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根据市本级社会组织2019和2020年度检查情况,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我局于12月1日对14家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未参加年检的市本级社会组织下达了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已通过其他方式告知仍无法取得联系的市本级社会组织现依法公告送达。名单详见附件。
以上市本级社会组织如对上述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处罚内容等持有异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市民政局提出书面陈述(答辩)意见、申请听证,或者到市民政局政务社会组织股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的,视为你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胡洁 帅嘉勋
电 话:0798-6567106
地 址:乐平市民政局二楼社会组织股
附件:撤销登记社会组织名单
乐平市民政局
2021年12月2日
附件
撤销登记社会组织名单
乐平市晓园蔬菜协会
乐平市乐港镇程家埠茄果类蔬菜协会
乐平市接渡镇周家韭菜产销协会
乐平市接渡镇李家白薯产销协会
乐平市浯口镇尖山蔡家水芋头产销协会
乐平市后港镇观山莲藕产销协会
乐平市鸬鹚乡杨湖村芦笋产销协会
乐平市镇桥镇蔡家灯笼贡椒、毛豆协会
乐平市洎阳街办中店村叶菜类蔬菜产销协会
乐平市塔山街办坎上村蔬菜产销协会
乐平市乐港镇塔瑞村莴笋、芹菜产销协会
乐平市农业科技园金鹅山水生蔬菜产销协会
乐平市众埠镇祥叶果业产销协会
乐平市乐港镇曹家边苦瓜产销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