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民政局关于撤销登记社会组织《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按照民政部《关于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和《江西省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根据市本级社会组织2019和2020年度检查情况,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我局于11月22日对32家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未参加年检的市本级社会组织下达了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已通过其他方式告知仍无法取得联系的市本级社会组织现依法公告送达。名单详见附件。
以上市本级社会组织如对上述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处罚内容等持有异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市民政局提出书面陈述(答辩)意见、申请听证,或者到市民政局政务社会组织股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的,视为你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胡洁 帅嘉勋
电 话:0798-6567106
地 址:乐平市民政局二楼社会组织股
附件:撤销登记社会组织名单
乐平市民政局
2021年11月24日
附件
撤销登记社会组织名单
乐平市水电学会
乐平市众埠镇古石坝灌区农民用水户协会
乐平市接渡镇接渡电厂洄水灌区农民用水户协会
乐平市众埠镇红领巾水库灌区农民用水户协会
乐平市乐港镇鲁家坂灌区农民用水户协会
乐平市塔山街道泥坎渠灌区农民用水户协会
乐平市塔前镇桥西大坂灌区农民用水户协会
乐平市镇桥镇共青水库灌区农民用水户协会
乐平市镇桥镇塘湖灌区农民用水户协会
乐平市乐港镇袁家畈灌区农民用水户协会
乐平市塔前镇冷水坞水库灌区农民用水户协会
乐平市众埠镇来龙埂水库灌区农民用水户协会
乐平市高家镇喇叭坞水库灌区农民用水户协会
乐平市良种场杨家畈灌区农民用水户协会
乐平市乐港镇大路边灌区农民用水户协会
乐平市礼林镇西干区灌区农民用水户协会
乐平市镇桥镇吊钟灌区农民用水户协会
乐平市众埠镇虎口灌区农民用水户协会
乐平市礼林镇查家灌区农民用水户协会
乐平市临港镇临港畈灌区农民用水户协会
乐平市洪岩镇万福亭水库灌区农民用水户协会
乐平市乐港镇余家小型灌区用水协会
乐平市乐港镇李家村小型灌区用水协会
乐平市礼林镇万山小型灌区用水协会
乐平市镇桥镇墩上小型灌区用水协会
乐平市乐港镇龙会洲小型灌区农民用水协会
乐平市后港镇顾家小型灌区农民用水协会
乐平市双田镇新睦小型灌区农民用水协会
乐平市洪岩镇下埠段小型灌区农民用水户协会
乐平市后港镇磻溪村小型灌区农民用水协会
乐平市后港镇官将小型灌区农民用水户协会
乐平市乐港镇袁家小型灌区农民用水户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