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十条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财政所、卫生院: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赣办字〔2019〕26号)和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等5部门印发《关于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十条措施的通知》(赣民发〔2019〕3号),以及中共景德镇市委组织部等5部门印发《关于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十条措施的通知》(景民字〔2019〕138号)文件精神,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党建+农村养老服务”为抓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形成有各级部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解决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中农村特困失能人员护理能力不足,空巢留守老年人养老服务设施落后等突出问题,提出以下十条措施:
一、全面推进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全面推进农村特困失能人员在市社会福利中心和各乡镇(街道)敬老院集中照料护理,按照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床位300张以上500张以下的护理型养老院或突出护理功能的综合养老院的要求,乐平市利用即将建成的社会福利中心和农村敬老院,为城乡特困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提供养老场所,开展农村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料护理服务工作。暂时不具备县级集中照护条件的,可依托具备条件的区域性中心敬老院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民办老年护理院集中照护。特困失能老人集中照护机构应当内设医疗机构为特困失能老年人提供诊疗服务,并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制定出台乐平市农村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料护理服务政策,目前,农村特困全失能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200元,农村特困半失能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每人每月300元。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20%的标准,落实农村特困失能人员照料护理经费。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月505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月400元,不断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2020年底乐平市实现农村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到2021年农
村特困失能老年人在县级福利中心集中照护达到100%。
二、大力推进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坚持“村级主办、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因地制宜、自主管理、互助服务”原则,积极整合前期建设的农村幸福院、颐养之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充分利用闲置的校舍、老村委会、民房、祠堂等资源,在建制村、较大自然村因地制宜配建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并配备厨房、用餐室、卫生间、电视房、休息室等功能场所,添置老人休息床(椅)、棋牌桌、炊具及用餐设备等基本生活设施,有计划推进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地方还可增设图书室(阅览室)、卫生室、健身活动室(场地)等。鼓励在具备条件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开辟为老服务设施。2019-2021年全市建设具备助餐等功能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186个以上(其中2019年完成87个,2020年累计完成133个,2021年累计完成186个以上),覆盖70%以上的建制村。要按照公平性、普惠性和可接受、可持续、可复制的要求,合理确定服务对象范围,对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失能失智老年人以及留守独居老年人,根据需要提供助餐、助安、助医、助娱和心理慰藉等服务,让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在全市农村开展“瓷都爱心食堂”推广工作,逐步建设一批助餐、送餐网点,制定出台《关于在全市农村推行“瓷都爱心食堂”工作的实施方案》。筹措“瓷都爱心食堂”专项运营资金,探索建立个人缴费、社会捐助、财政奖补相结合的经费筹措机制,制定出台《乐平市农村“瓷都爱心食堂”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破解持续运营难题,打造“瓷都爱心食堂”养老助餐品牌。
三、全面实施乡镇(街道)敬老院改造升级工程。全面提升供养设施和服务条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敬老院予以改建或重建,对服务功能较弱、供养人数较少的敬老院进行改造提升,结合实际打造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并纳入改建或重建计划且符合相关要求的乡镇(街道)敬老院项目,在申报各级预算内投资或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时,优先予以保障。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乡镇(街道)敬老院应优先为农村低保、低收入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的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偿服务,仍有剩余床位的应向社会开放,并为周边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延伸服务。推进敬老院社会化改革,鼓励通过承包经营、委托经营、联合经营等方式,引入具有护理服务经验、实力较强的企业或社会服务机构参与运营管理。鼓励城市化优质养老院与乡镇(街道)敬老院、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等开展结对帮扶,帮助其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四、积极推进农村医养服务结合。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增加农村医务人员岗位吸引力,稳步提升农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在职称晋升、培训等方面给予倾斜;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建立村医参与健康养老服务激励机制,逐步破解乡村为老医疗服务人才留不住、资源不够用等问题。坚持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机构、进村庄、进家庭,广泛为农村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提供综合养老医疗护理服务。乡镇(街道)敬老院要设置医务室或由所在乡镇(街道)卫生院提供基本医疗服务。鼓励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与村卫生室毗邻设置,周边没有医疗卫生服务设施的,乡镇(街道)党(工)委、村党组织应积极协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做好对接,提供相关基本医疗服务。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重点与农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家庭签约,优先为农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服务,鼓励各地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将心理关爱、老年康复、老年护理、安宁疗护等老年健康服务延伸至基层,建立起综合连续的农村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
五、着力建立留守等困难老年人关爱扶助机制。各乡镇(街道)要以乡镇为单位全面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巡访制度,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机制。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统筹指导,村党组织负责实施,组织村组干部和在家农村党员,就近就便、分片包干,对农村留守老年人开展定期巡访。摸清留守老年人基本情况,督促所辖区内因子女或其他赡养义务人全部离开市域范围外出半年以上、留在农村生活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全面排查,准确掌握老年人数量规模、家庭结构、经济来源、健康状况、生活照料情况、存在困难问题等信息,强化信息动态管理,重点排查经济困难家庭的高龄、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留守老年人,做到精准界定、精准排查、精准识别,确保精准定位到村、精准识别到户、精准建档到人,建立统一规范的信息台账,并每季度进行一次更新,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信息畅通、流程清晰、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快速响应、处置有效”的农村留守老年人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为留守老人提供相应的援助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建立留守老年人风险评估制度,制定风险等级标准,对风险等级高的留守老年人及时进行干预,实施关爱扶助。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完善党员干部联系帮扶农村留守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制度,将存在安全风险和生活困难的老年人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实行“一人一策”,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六、大力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激励政策,在乡镇(街道)、村开发为老公益性服务岗位,优先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本地富余劳动力从事养老服务一线岗位。建立健全养老护理员培训体系,制定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标准。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计划。到2021年,实现所有乡镇(街道)敬老院养老护理员均持证上岗,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全覆盖。鼓励各地制定区域性补贴政策,对农村地区从业人员参加养老护理职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培训期间按照实际情况给予交通、误工等补贴。合理确定和落实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制定入职补贴、工龄补贴等优惠政策,建立与岗位绩效挂钩的考核激励机制,逐步打造一支政治素质硬、文化水平高、管理能力强、富有为老服务情怀的管理服务队伍。
七、着力构建履行家庭主体责任奖惩机制。家庭是农村老年人赡养和关爱服务的责任主体。各地村党组织要定期开展“五好家庭”“最孝儿孙”“最美儿媳”等评选活动,发布光荣榜,发挥孝亲敬老典型的示范作用。对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老年人协会等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进行调解,督促其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依照村规民约运用合情合理的方式进行规劝、约束;情节特别严重的,要通过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协助老年人请求相关执法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要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在村级事务中的领导作用,领导和指导村民委员会、老年人协会等组织,教育引导子女或其他赡养人、扶养人依法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提高子女或其他赡养人、扶养人的守法意识,增强村规民约对家庭赡养义务人的道德约束,让在外子女或其他赡养人、扶养人尽责赡养、扶养,“人走责不免”。
八、大办开展为老志愿服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为老志愿服务,积极引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服务团体,发挥广大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大力弘扬敬老孝老社会风尚,鼓励在村级组织探索开展以“时间银行”为主要内容的为老志愿服务,逐步建立完善全市统一的志愿服务时间储蓄与通兑机制和志愿服务互助循环机制。各级帮扶单位要结合实际,支持村委会新建“瓷都爱心食堂”,为老年人提供送餐助餐网点,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为帮扶村的老年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村党组织要发动农村党员和农村妇女、低龄健康老年人,积极为高龄老人和居家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送餐、助洁和心理慰藉等志愿服务。
九、积极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要素保障机制。各地要全面落实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和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统筹整合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协会、卫生医疗机构等场所,改造基础设施,增添农村文化娱乐、健身器材、图书阅览室、呼叫器等服务设施,建立村级养老服务站。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农村养老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的资金筹集与保障,根据农村养老服璁设施数量和保障人数等,安排相应的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农村养老薄弱地区和薄弱环节的扶持力度。各级发展改革、财政、民政部门要结合实际需求,统筹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各级福彩公益金项目申报工作,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提供保障。
十、着力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党委组织部门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农村基喜忧参半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搭建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的工作平合,强化组织保障,会同民政部门大力推行“党建+农村养老服务”模式,并纳入市县乡三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村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内容。民政部门牵头负责农村养老服务业发展工作,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行业规范、业务指导、项目扶持等职责。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养老服务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支持农村养老服务业发展。卫健部门要积极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农村医养结合服务,做好医疗卫生机构与农村养老服务合作等有关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优化资金投入结构和使用效益。市民政局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定期调度各地“党建+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推进有力的地方予以通报表扬,并在县级福彩公益金项目安排和医养结合工作示范创建予以倾斜;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地方予以通报批评。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具体举措,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中共乐平市委组织部 乐平市民政局
乐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乐平市财政局
乐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