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时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遵循“扶贫济困、安老救孤、赈灾助医、兴善助学”的慈善宗旨,以构建和谐乐平为目标,聚焦贫困地区和困难群众,全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经研究,决定今年10月继续在全市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现就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时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委政府推动、慈善组织运作、舆论宣传发动、社会广泛参与”工作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扎实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乐平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原则、范围、标准
(一)原则:依法组织、广泛发动、重在参与、坚持自愿、鼓励奉献。
(二)范围:全市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含条管单位和民营企业)、学校、驻乐部队、社会团体的干部职工、教师、官兵、个体工商户以及广大市民。
(三)标准:倡议个人捐赠一天的工资或收入(捐赠数额原则上县处级干部每人200元以上,科级干部每人100元以上,一般干部、职工每人50元以上),多捐不限。提倡企业捐赠一天的收入或利润,也可以向乐平市慈善会捐赠永久性的慈善基金或设立阶段性的项目冠名基金。
三、活动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各单位要结合党员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深入宣传“慈善一日捐”活动的意义和目的,提高对开展慈善捐赠活动的认识,广泛发动干部群众踊跃捐款。
(二)捐赠接收阶段(10月16日—10月22日):各单位要做好捐款的收集、登记工作,并张榜公布本单位和个人的捐款情况。
(三)接收捐款阶段(10月23日—11月30日):11月30之前,各单位(个人)将捐赠款交到乐平市慈善会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三楼308室),慈善会办公室为交款单位(个人)开据捐赠票据。接收捐赠账号开户名:乐平市慈善会。开户行:工商银行乐平东湖支行。账号:1503228609000040120 。联系人:彭明园。捐赠热线:0798-6567176 。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实施。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是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慈善一日捐”活动。市民政局负责全市活动的组织、管理、协调,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新闻媒体要开辟专题和专栏,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发展慈善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慈善一日捐”活动的意义和活动开展情况,宣传支持慈善事业先进典型。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慈善知识的宣传教育,弘扬慈善文化,增强公众慈善意识,积极营造参与慈善事业,助力脱贫攻坚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募捐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市慈善会在接收捐赠款时,开具由财政部门监制的捐赠票据,并严格按照《慈善法》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捐赠款物的管理,确保所有善款全部用于贫困地区扶贫项目。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项接收、使用情况,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社会监督,做到专款专用,公开、公正、透明。
乐平市民政局 乐平市慈善会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