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天新热电有限公司 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信息来源: 乐平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5-06-12 访问量:

乐平市天新热电有限公司

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发布时间:

为切实改善公司的生产运营情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我公司自20256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南昌镒贤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的相关情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乐平市天新热电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余小兵

3.企业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工业园(塔山)

4.排放污染物名称:颗粒物、SO2NOX

5.排放方式:有组织排放

6.排放浓度和总量:2024年锅炉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值2.89/m³总量4.84t/aSO2排放浓度均值6.40/m³总量10.01t/aNOX排放浓度均值26.36/m³总量41.32t/a

7.超标及超总量情况:无超标及总量超过排污许可证审批量情况。

8.主要能源品种及消耗量:2024年消耗85943.57tce

9.单位产值能耗:发电1.75tce/万元,供热5.12tce/万元

10.单位产品能耗:发电0.1004tce/MWh,供热0.0385tce/GJ

11.一般固废产生和处置情况:2024年产生炉渣10879吨,委托乐平市万财贸易有限公司处置10889吨;2024年产生粉煤灰18809吨,委托乐平市万财贸易有限公司处置18689吨;2024年产生脱硫石膏8326吨,委托乐平市启程商贸有限公司处置297吨,委托江西班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处置3630吨,委托婺源县志达建材营业部处置2469吨,委托乐平市众埠钙业有限责任公司处置1940吨;所有固废最终流向下游水泥、建材生产厂家。

12.环保治理情况锅炉烟气通过低氮燃烧+SNCR脱硝+电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湿电除尘处理后,达到超低排放(环发[2015]164号文)的限值要求后,通过65米烟囱排放。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乐平市天新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环生

联系电话0798-6702056

咨询单位:南昌镒贤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咨询单位联系人:李佳

咨询单位联系电话:13576922962

承诺:我公司对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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