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规范性要求,现将本项目公众参与事项公布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公示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4uveL49IsPQVwmGNG01cvg 提取码: xvme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需要查阅纸质报告书可向建设单位(江西冠尔新材料有限公司)及环评单位(江西和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致电,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江西冠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西乐平工业园区塔山工业园 邮编:333300
联系人:高总 联系电话:18079885588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机构:江西和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小军
联系电话:13367008650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浔南大道世茂国际商务中心第十层1005、1006、10B、1017、1018
电子邮件:120452324qq.com(来函请注明“江西冠尔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铝酸钠项目”)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包括项目附近可能造成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如需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需自行下载或打印《公众意见表》并按照《公众意见表》规定格式填写完善相关信息。填写完成的《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以邮件或书信方式反馈给我单位。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以电子邮件或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江西冠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