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图宏柏高新材料(江西)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已形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规定,征求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公示信息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quark.cn/s/ccca8164b9e0
提取码:pZVv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评价范围内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及企事业单位。
三、公众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要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见第五条。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具体联系方式见第五条。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联系邮箱:670745904@qq.com
联系地址:迈图宏柏高新材料(江西)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迈图宏柏高新材料(江西)有限公司 电话:13407985648 张先生
环评单位:江西源三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0791-86610112 吴先生
电子邮箱:670745904@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信息公开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特此公告!
迈图宏柏高新材料(江西)有限公司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