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我单位正在进行“景德镇乐岚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固体甲醇新能源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关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景德镇乐岚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固体甲醇新能源生产线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C2669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项目选址:江西乐平工业园区塔山化工园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面积(计容)23191平方米。1、生产装置:甲类车间;2、辅助配套设施:甲类罐区、硝化棉库、甲类仓库、丙类仓库、丁类仓库;3、公用工程设施:消防水池、消防泵房、事故应急池等;4、办公设施:办公楼、门卫等。年产5万吨固体甲醇燃料,其中年产3万吨软蜡(硝化纤维素固体甲醇燃料)生产线1组(10条)、年产2万吨小蓝块(硬脂酸固体甲醇燃料)生产线1组(15条)。
二、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景德镇乐岚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总
电话:1527091730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江西绿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工
电话:18779909817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EkP2FNvkYoMnHu6VQMcWQ
提取码: uy3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景德镇乐岚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