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食品专项抽检,抽样单号:DBJ25360281380337804,涉及乐平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核查处置结果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乐平市万品隆生鲜超市经营的螺丝椒,经南昌海关技术中心抽样检测,检验结论: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乐平市万品隆生鲜超市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于2025年11月17日在蔬菜批发市场购进螺丝椒数量大约是20斤,售价为5.99元/斤,至本局将报告送当事人时止,该批次产品已销售完毕,违法所得约119.8元。
乐平市万品隆生鲜超市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螺丝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构成了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螺丝椒的行为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19.8元;2.处以罚款¥5000元;
以上款项合计人民币伍仟壹佰壹拾玖元捌角(¥5119.8元),上缴国库。《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景乐市监处罚〔2026〕5号。
(公示有效期12个月)
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