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75999/2024-07225
乐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乐安河干流水域退捕渔民养老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日期: 2024-03-18 访问量:


乐府发〔20241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五河干流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赣府厅字〔2023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乐安河干流水域退捕渔民养老保障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妥善解决禁捕后渔民的生计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退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总体目标,坚持做到应保尽保、兜牢民生底线,确保我市禁捕退捕工作顺利进行。

二、基本原则

(一)即退即保,渔民完成退捕后即落实养老保障,妥善解决退捕渔民的养老保障问题。

(二)退捕渔民分为专业捕捞渔民和兼业捕捞渔民两种,分类保障。

(三)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保障政府补助实行先缴后补

三、保障范围和对象

(一)保障范围。

退捕渔民主要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因五河干流禁捕退捕而需要实行退捕的渔民。

(二)保障对象。

1纳入保障范围的退捕渔民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241116 周岁(含)以上;

22020 12 30 日前及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均具有退捕水域相关村(居)委会户籍。

2参保对象:

建档立卡退捕渔民(包括专业、兼业)按每户补助上限不超过2人的标准执行,上述人员一经核定,只减不增。

(三)下列人员不纳入本意见保障范围:

1以被征地农民身份享受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补贴的人员;

2享受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政府补贴的其他人员;

3其他不符合条件的人员

四、认定程序

参保人员名单由村(居)委会提出,乡(镇)政府核定,市农业农村局确认,并经村、乡(镇)或街道、市逐级公示无异议后,报市禁捕退捕办公室备案。参保人员年龄的认定以水域实行禁捕日期为基准点(以相关文件确定的禁捕时间为准)。

五、政府补助标准

根据渔民不同情况设定专业捕捞渔民和兼业捕捞渔民两种类别,补助年限最多不超过15年。

专业捕捞渔民每年补助标准为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0%×12%;兼业捕捞渔民每年补助标准定额3000元。不论其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标准不变。

六、养老保障办法

退捕渔民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只能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条件的退捕渔民必须参保缴费后才能享受政府社保补助。

1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捕渔民根据当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自愿选择缴费档次参保逐年缴费。参保人员60周岁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参保时到60周岁时逐年缴费仍不满15年的,除按规定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外,其养老保障政府补助剩余部分在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当年一次性划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已年满60周岁的退捕渔民,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其养老保障政府补助一次性划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在政府补助划入个人账户后按规定增发个人账户养老金,同时停发养老生活补助。政府补助不另行折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也不另行给予缴费补贴。

2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捕渔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每年缴费基数由本人在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150%200%250%300%九个缴费档次中自愿选择,按规定逐年缴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按规定延长缴费至满15年。退捕渔民在城镇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用人单位和退捕渔民应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政府不再给予养老保险补助。

既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退捕渔民,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

七、责任分工和政府补助发放流程

(一)责任分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退捕渔民身份审核及政府补助资金申请及使用监管审核认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退捕渔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市财政局负责退捕渔民政府补助资金筹集,会同市农业农村等部门对政府补助资金使用进行审核监督管理。

(二)发放流程。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进行政府补助资金审核申报和发放。

1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退捕渔民,在每年331日之前向所在村(居)委会递交个人当年社保缴费凭证等相关政府补助申报材料,村(居)委会初审后报乡(镇)政府或街道办核定个人应享受政府补助资金标准,经乡(镇)政府或街道办负责人审核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后统一向市政府申请资金。确保在每年6月底前将政府补助资金发放到退捕渔民个人社会保障卡中。

2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退捕渔民,在每年331日之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的退捕渔民缴纳当年社保费后,向所在村(居)委会递交个人当年社保缴费凭证等相关政府补助申报材料,村(居)委会初审后报乡(镇)政府或街道办核定个人应享受政府补助资金标准,经乡(镇)政府或街道办负责人审核后由乡政府或街道办向市农业农村局提交申请,统一由市农业农村局向市政府申请资金,确保每年6月底前政府补助资金划入社保经办机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专户,收到政府补助金后社保经办机构按照市农业农村局提供的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退捕渔民名单,完成本年的退捕渔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补助个人账户的做实和记账工作。



乐平市人民政府

2024315


(此件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关闭
打印

主办单位:乐平市人民政府承办单位:乐平市大数据中心ICP备案号:赣ICP15003826号-2

地址:江西省乐平市大连新区为民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0798-6568602 电子邮箱:lpic@jdz.gov.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602810028 赣公网安备:36020002000383

江西乐平市政府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