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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平市2024年秋粮作物 “一喷多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4-08-28 访问量:


乐府办字〔202458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乐平市2024年秋粮作物一喷多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七届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乐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827

(此件主动公开)

乐平市2024年秋粮作物“一喷多促”

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五批)的通知》(赣财农指〔202438号)及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抓好秋粮一喷多促补助政策落实的紧急通知》精神及要求,切实做好秋粮一喷多促喷施作业,稳定秋粮生产,夺取粮食丰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确保粮食和农业丰收意义重大。6月份我市遭遇多轮强降雨天气,早稻、中稻生产受到一定影响,7月底至现在连续高温干旱。农业气象条件总体偏差,防灾救灾形势严峻复杂,要充分认识秋粮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抢抓农时、迅速行动,切实抓好一喷多促工作落实,增强对高温、干旱、寒露风等不利天气应对能力,全力夺取我市秋粮和全年粮食丰收。

二、目标任务

全市秋粮一喷多促面积达33.18万亩以上,其中中稻19.1万亩以上、晚稻14.08万亩以上详见附表。作业形式为无人机喷施芸苔素内酯配合经营主体及农户自行配喷杀虫剂、杀菌剂及叶面肥等,实现秋粮一喷多促的工作目标。总项目资金277万元,(每亩20ml/0.01%芸苔素内酯及无人机喷施作业费)275万元,宣传、培训2万元。

三、工作措施

(一)紧盯农时,早喷尽喷。我市中稻陆续进入始穗和灌浆期,一喷多促措施落实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压紧压实、制定细化方案。把任务面积落实到村到户,牢牢把握农时季节,因地因苗,合理确定中晚稻一喷多促作业时间及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以便按时按量实施。必要时市农业农村局可采取先干后补方式实施,确保在秋粮灌浆期完成,着力实现促生长发育、促灌浆成熟、促灾后恢复、促产量提高等多重效应。

(二)紧抓关键,提高质效。坚持结果导向,以作业质量为重点,落实关键措施,确保取得实效。我市以喷施芸苔素内酯为主,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主体的政府招投标工作,各乡(镇)要落实专人跟班监督,及时掌握、反映实施进度及质量,并科学确定实施面积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严格作业时间避开高温、大雨等不适时段和不利天气,严防面积不真实,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出现。

(三)因地制宜,“一喷多促”。各乡(镇)要及早谋划,主动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粮大户进行沟通,落实喷施时间、地点及面积,免费喷施的为芸苔素内酯,各乡(镇)可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粮大户意愿优化搭配植物叶面肥、杀菌剂和杀虫剂,科学确定适宜浓度,精准高效开展一喷多促作业,发挥一喷多促的最大成效。

四、加强宣传

市农业农村局要结合各项工作组织精干技术力量成立技术指导组,适时举办一喷多促技术培训班及现场观摩会等,各乡(镇)要及时将政策宣传和技术资料发放到村到户,营造一喷多促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监管

一喷多促时间紧、任务重、意义大,要层层落实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市财政局负责资金安排市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实施主体的政府招投标方案制定及全市作业监督,乡(镇)具体负责本乡(镇)实施作业的全程监督,村委会具体负责本村新型经营主体及大户的喷施时间地点落实及联系作业。一喷多促工作完成后,作业主体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对实施情况开展全面检查验收,实地查看肥药采购、喷施作业等台账,科学评估作业质量,抽查田块作业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10%。同时充分发挥受益主体的监督作用,通过农户、村集体、第三方等多方参与,确保作业面积、作业过程和作业质量得到各方认可。


附件:乐平市2024年秋粮作物一喷多促任务计划表


附件


乐平市2024年秋粮作物“一喷多促”

任务计划表


序号

乡(镇)

中稻(万亩)

晚稻(万亩)

合计(万亩)

1

众埠镇

2.2

3

5.2

2

礼林镇

1.6

2

3.6

3

后港镇

0.8

1

1.8

4

双田镇

1.2

1.1

2.3

5

高家镇

1

0.6

1.6

6

塔前镇

0.8

0.8

1.6

7

涌山镇

2.2

0.19

2.39

8

乐港镇

0.8

1.4

2.2

9

接渡镇

1.1

1

2.1

10

浯口镇

0.8

0.8

1.6

11

镇桥镇

0.6

1

1.6

12

临港镇

1.4

1

2.4

13

鸬鹚乡

0.8

0.19

0.99

14

名口镇

1.4


1.4

15

十里港镇

1.2


1.2

16

洪岩镇

1.2


1.2

合计


19.1

14.08

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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